作者: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 龍子明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項國安法下「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煽動罪」全部成立。判決不僅體現了香港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更彰顯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是「一國兩制」方針在實踐中的重要體現。這不僅是香港司法史上的重大事件,更是香港社會、政治、法律與國際關係交錯的縮影。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實施以來,填補了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的法律空白,確保「一國兩制」框架下的穩定,黎智英案正是國安法在司法實踐中的一次具體展現。
彰顯及維護法治精神
政界人士認為,此案彰顯法治精神,維護香港核心價值。民建聯指出,特區政府依據國安法行使執法、檢控、司法權,展現「法治的正義」。自由黨認為黎應為行為承擔代價,裁決體現司法專業。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稱裁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核心價值。這些表態顯示香港政界在國安法議題上高度一致,形成「支持裁決、強調法治」的政治氛圍。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的評論最為尖銳。他形容黎智英「螳臂擋車」,誤判國際形勢,並批評其在審訊中「錯漏百出」,甚至稱其為「政治狗熊」。梁的言辭形象地點出黎「誤導青年、遺害一代」的負面象徵。梁振英批評黎「以為有美西方國家嘴皮上的支援,就可以無法無天」,這反映出香港政治菁英對國際輿論的警惕,認為外部干涉不足以改變香港法律現實。
國安法符合香港市民根本利益
此次審判嚴格遵循法律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展示了香港司法機構的專業性和公正性。法官依據事實和證據作出裁決,體現了香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也證明香港司法體系有能力依法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此外並再次向國際社會證明,香港司法機構能夠公正、獨立地執行法律,不受任何外部勢力的干預。這種法治精神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石,也是國際社會對香港保持信心的關鍵所在。
黎智英案件涉及的行為,根據法庭認定的事實,已經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實質威脅。通過與外國勢力勾結並從事煽動行為,不僅違反了香港本地法律,也觸及了國家安全的底線。這一判決向社會發出了明確信號: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國安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福祉和香港的整體利益。事實證明,國安法的實施使香港社會更加安定,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市民生活更加安寧。香港的繁榮穩定離不開安全的社會環境。只有確保國家安全,香港才能充分發揮其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優勢,繼續保持其獨特競爭力。這次判決進一步鞏固了香港的法律秩序,為香港長遠發展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符合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於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展望未來,香港必將在法治和安全的基礎上,繼續發揮其獨特優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開啟新的發展篇章。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將繼續得到尊重和保障,同時國家安全也將得到更加堅實的維護,這正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關鍵所在。(中新社資料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