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挺)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9日)上午10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完成判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其餘8名認罪被告則分別被判處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
法官宣判時,黎智英低頭、面色凝重,而庭上有旁聽席人士聽畢黎的刑期後,不禁站立舉手歡呼叫「好呀!」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經審訊罪成。法官今日宣判,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刑期與其早前的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此外,涉案的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判罰款共3004500元。

製圖:健宗
| 被告 | 職位 / 身份 | 判刑結果 |
|---|---|---|
| 黎智英 | 壹傳媒創辦人 | 20年 |
| 羅偉光 | 《蘋果日報》前總編輯 | 10年 |
| 林文宗 | 《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 | 10年 |
| 馮偉光 | 《蘋果日報》前英文版總編輯 | 10年 |
| 楊清奇# | 《蘋果日報》前主筆 | 7年3個月 |
| 李宇軒# | 「重光團隊」成員 | 7年3個月 |
| 陳沛敏# |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 | 7年 |
| 張劍虹# | 《蘋果日報》前社長 | 6年9個月 |
| 陳梓華# | 「重光團隊」成員 | 6年3個月 |
註:三間相關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印刷有限公司及互聯網有限公司)共判罰款3004500元。 標註#的被告,為從犯證人。 | ||
其餘8名被告早前已承認相關控罪,當中包括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及2名「重光團隊」成員。各人判刑結果如下:
《蘋果日報》前高層及主筆: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各獲刑10年;楊清奇7年3個月;陳沛敏7年;張劍虹則獲刑6年9個月。
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被判入獄7年3個月;陳梓華被判入獄6年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