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煽動等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今日(9日)被判監禁20年。原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高敬德表示,黎智英罪證確鑿,法庭量刑公正,判決充分彰顯司法公正,高度體現香港國安法的權威與效力,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正義之舉,受到全社會歡迎和支持。
高敬德指出,黎智英長期充當外部勢力在港代理人,操控《蘋果日報》等旗下媒體,散播謠言、煽動仇恨、策動「黑暴」亂局,公然鼓吹「攬炒」等極端言論,勾結境外勢力乞求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嚴重踐踏「一國兩制」底線,破壞香港憲制秩序與社會穩定,對青年群體造成深遠傷害,罪行罄竹難書。法庭判詞明確認定其為案中主腦,情節惡劣、影響深遠,依法嚴懲完全必要,以彰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精神。
高敬德又指,本案歷經逾百日審理,法庭嚴格依據證據與法律作出逾800頁詳實判詞,全程貫徹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原則,充分展現香港司法獨立與程序正義。所謂「政治干預」「人權受壓」等謬論,實為外部勢力刻意抹黑。美西方妄議香港司法、混淆視聽,其「以港遏華」的險惡圖謀暴露無遺,必須予以嚴厲駁斥與譴責。
高敬德重申,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但任何自由皆有法律邊界,黎智英假借「新聞自由」之名行危害國安之實,早已逾越紅線。此案清晰傳遞「國家安全底線不可觸碰」的堅定信號,維護國安是全體公民責任。
高敬德呼籲社會深刻汲取教訓,國安風險隱患猶存,各界須增強憂患意識,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執法,積極踐行「國安家安」理念,全體市民同心築牢國家安全防線,方能守護香港繁榮穩定大局,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頂圖:2月9日,黎智英及8名同案被告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判刑。中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