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監察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在換屆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明確了「十嚴禁」的換屆紀律規定,包括嚴禁結黨營私、搞小圈子等。
《通知》指出,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持續正風肅紀反腐,廣大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不斷增強,選人用人狀況和風氣得到根本扭轉,為嚴肅換屆風氣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選人用人中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還禁而未絕,有些問題存在反彈回潮風險,有些問題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干擾破壞換屆的隱患尚未完全消除,對此必須高度重視。
《通知》明確了「十嚴禁」的換屆紀律規定,即:嚴禁結黨營私、搞小圈子,嚴禁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嚴禁拉票賄選,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嚴禁違規干預、說情打招呼,嚴禁個人說了算,嚴禁「帶病提名」「帶病提拔」,嚴禁違規用人,嚴禁弄虛作假、跑風漏氣,嚴禁干擾換屆。對違反換屆紀律規定的,一律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通知》強調,要嚴格監督查處,始終保持整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用好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成果,注重加強提前分析研判,全面深入進行風險排查。對個別頂風違紀、鋌而走險、衝擊底線的苗頭和傾向,要及早發現、及時處置。多措並舉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各級組織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機關等,對換屆風氣開展巡迴督查。
《通知》強調,嚴厲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持零容忍,對違反換屆紀律、破壞換屆風氣的行為露頭就打,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嚴肅通報問責。堅決打擊誣告陷害、惡意舉報等行為,對受到不實舉報已經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確有必要澄清的,應當採取適當方式進行澄清。
《通知》還強調,要把換屆風氣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因履職不力導致本地區換屆風氣不正、紀律鬆弛渙散,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黨組織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