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數字創意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規範相關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根據《深圳市推動數字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規定,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於4月10日正式印發《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推動數字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該規程自2026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規程重點支持遊戲、影視、動漫、微短劇、演出、科幻等重點產業領域和新型業態。扶持方向涵蓋20個類別,包括數字創意技術研發應用,舉辦遊戲賽事和活動,大灣區演出票務平台建設,演藝新空間,大型營業性演出、高品質音樂會、新型演藝,新型文化業態企業,新型文化業態融合示範項目,首店項目,IP創作與授權,IP衍生品及文創產品開發,IP衍生的劇目、展覽以及各種形式的IP聯動,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以下簡稱文博會),文博會優秀分會場,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線上平台建設運營,數字創意產業集聚區,數字創意產業服務機構,國家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遊戲、影視、動漫、演藝劇目等作品翻譯製作,重要藝術品博覽會和國際重要展會參展等。每家申報單位可在每個扶持方向中最多申報1個項目,年度總資助金額最高2000萬元。
規程明確了各扶持方向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其中,對數字創意技術研發應用項目,按不超過投入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主要採用基於開源鴻蒙系統設備開發的項目,資助比例可提高至30%。支持演藝新空間集聚發展,最高資助200萬元。對大型營業性演出、高品質音樂會及新型演藝,每場最高給予60萬元資助,在深首演和巡演首站落地深圳的項目還可額外增加最高50%的資助金額。
在產業集聚和平台建設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數字創意產業集聚區,給予最高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對服務於數字創意領域的線上平台,按不超過投入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同時,規程還對文博會及優秀分會場、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深圳)、數字創意產業服務機構等給予相應的經費支持。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規程的出台將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的扶持和促進作用,圍繞技術創新、平台賦能、業態融合等方面,推動數字創意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助力深圳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數字創意產業高地。(記者 陳彥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