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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2.92萬支未完稅香煙抵港 44歲男子被判囚4月 罰款2000元

2026-05-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5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4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29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4.6萬元,應課稅值約9.65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頂圖:海關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