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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查錫我被恒生追款逾10萬 法庭頒「絕對押記令」

2026-05-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涉拖欠透支貸款,去年被恒生銀行入稟區域法院興訴,追討約10.3萬元的透支貸款、相關利息及訟費等費用。案件今日(15日)在區域法院進行「就發出押記令而提出反對理由」聆訊,查錫我未有出席。代表恒生銀行的律師指,今年5月12日已再度向查發出確認書,但未獲回覆。聆案官李慧雲應原告要求,頒下絕對押記令及要求查錫我支付6100元的訟費。

    案件原告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被告為查錫我 (Char Shik Ngor Stephen)。據入稟狀指,原告根據2010年6月9日簽訂的融資文件(Facility letter)向被告提供了20萬的戶口透支額度(Overdraft Facility)。在2024年8月16日,原告取消了透支服務,並要求被告償還未償還金額,並在2025年7月29日再度要求被告還款。

    惟被告截至8月6日仍未還清款項,尚欠款103,406.34港元。原告遂入稟區域法院向被告追討餘款,及自今年8月7日起的還款利息,以年利率8.25%計算,直到被告還款之時,以及向被告追討本案的損害賠償金,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等。

    原告方表示,在今年5月12日再次向被告送達誓詞,惟被告沒有回覆,亦缺席今早聆訊,故要求法庭發出絕對押記令(Charging Order Absolute)及6100元訟費。聆案官李慧雲在被告缺席聆訊下,向被告頒令絕對押記令及批出訟費申請。

    頂圖: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圖源:查錫我youtube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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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