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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一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被判罰8萬元

2026-09-03
来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4月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後,昨日(9月2日)被法庭判罰款8萬元。

 有關個䅁涉及荃灣白田壩街一幢工業大廈平台一個面積約133平方米的搭建物。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3日)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0000元。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