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門票還能走多遠-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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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門票還能走多遠

2015-02-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福建泉州開元寺近日透露,寺院將從2月1日起取消門票,對所有游客免費開放。關於寺院門票收費問題,多年來一直為社會各界所熱議,一邊是有識之士為抵制「挾佛斂財」搖旗吶喊,一邊卻是古剎名寺繼續收著大眾門票錢。寺院收門票、信仰被承包是「宗教搭台、經濟唱戲」政策下前無古人的怪現象,佛教界是最大的形象受害者。

  名山大寺因門票分成起糾紛

  長期以來,宗教法人資格的缺乏是寺院商業化、信仰被承包的重大原因。如果進行問責,《宗教事務條例》及相關法規在保護宗教廟產法人合法權益條款上的模糊不明,給「宗教搭台、經濟唱戲」這一詭异政策的大行其道提供了溫床軟土。目前,隨著國宗局缺席國務院旅游部際聯席會議,局地宗教管理部門已然不再是挾佛斂財、門票經濟的積極推動力。可作為最大受害者的各大寺院,尤其是許多具有國際影響的大叢林,其門口的售票處依舊每日開張、明碼標價。少林寺此前的一起官司,再次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焦點。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登封市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下稱嵩管委)違約,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萬元的門票分成款,以及延遲支付違約金200多萬元。嵩管委會的一名官員回應說,少林寺要那麼多錢干什麼,都是出家人,能花多少錢呢?而這個觀點,又遭到少林寺一方的駁斥,他們表示,景區強行把少林寺圈入,「斷了少林寺走了1500年的路」,導致信眾無法自由入寺,香火布施因而受到影響,所以只能依賴門票分成來維持生活。客觀來說,少林寺的訴求也無可厚非,畢竟這是一起合同糾紛,白紙黑字,拿到自己應得的,法律上挑不出什麼毛病,可少林的身份不能當成普通的民事訴訟來看。以前是化緣,現在是拉橫幅,有不少網友質疑少林的動機,說他們狀告地方政府,出發點并不是要還佛門清靜,而是想繼續商業化,并在商業化的進程里分得更大的一杯羹。

  佛教界屢次提議取消門票

  對於寺廟收取門票,不少游客將矛盾的焦點指向了寺廟本身。其實,佛教界近年來也屢屢提出取消寺廟門票的訴求。中國人民大學佛教學者魏德東教授曾撰文痛批寺院收費,并呼吁「壯士斷腕,痛下決斷,廢除寺廟收費制度,是時候了!」在全國人大和政協會議上,來自佛教界的委員代表們同樣對於取消寺廟門票、禁止宗教場所上市等關於佛教「商業化」等問題進行了討論。黑龍江省佛教協會會長靜波法師認為,宗教作為社會存在的現象,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不可回避,作為信仰者的社會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信仰責任,同樣不能回避。在寺廟門票之爭仍有多重束縛時,也出現了先行者。長沙麓山寺方丈聖輝法師此前率湖南29所寺院住持共同發願,自即日起主動取消寺院門票。聖輝法師認為,寺廟的門票收入在成為寺院供養僧人、修繕殿堂的基本經濟來源的同時,也成為阻擋民眾入寺修心養性、參觀、禮佛的障礙,甚至影響到了民眾對佛教的尊重,「一些佛學的信眾會產生疑惑和誤解,認為門票是商業化的產物」。

  取消收費制還寺院本來面目

  到底佛教寺院該不該收取門票,從佛教作為傳統宗教活動場所的功能來看,佛教寺院收取門票與佛教信仰無關。因為在佛教經典和佛教歷史中,從來就沒有看到進入寺院禮佛、上香還需要購買門票的記載。如泰國、緬甸、斯里蘭卡等上座部佛教國家中的所有寺院都是敞開大門,隨時歡迎眾生前來禮佛獻花和聽經聞法。此外,佛教寺院是由十方民眾捐資所建,理所當然應由十方民眾共同使用,不能因為任何理由把寺院圈進旅游觀光景區賣錢收費。畢竟佛教是宗教信仰,寺院是民眾的信仰中心,而不是牟取暴利的財團。那些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從而置寺院的宗教職能而不顧,借寺院的名義大肆牟利的行為,都是嚴重違背佛陀教法和損害民眾利益的可恥行為。如果要讓佛教寺院不收門票,應該根據該寺院的實際情况進行處理,因為很多佛教寺院的門票是園林局等相關部門所設定的,而非佛教寺院所為;有的則是園林局與寺院共同協議的門票收費;還有則是當地政府部門的旅游開發所造成。因此寺院門票的收取與取消,必定牽涉到很多人的飯碗,特別是那些既得利益的人群。現在一些由各種開發商們圈地而建成的景區,并配套新建寺院,通常并不具備佛教寺院的職能,僅僅是商人們利用寺院的外觀和佛像來賺錢而已,談不上開展宗教活動。因此,這部分的寺院門票就與真正歷史悠久而具備正常宗教功能的傳統佛教寺院是完全不同的性質,討論時要注意區分和另當別論。所以,關於佛教寺院收取門票的問題不是用一句話就可以說清楚的。但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悠久歷史和燦爛文明的古國,從利益民眾的身心健康、道德修養和宗教信仰自由的角度看,是完全可以克服種種障礙和理由,逐漸取消佛教寺院門票收費制度,還寺院本來面目——敞開慈悲大門,迎接十方民眾。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