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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责令土地违法违规六地区半年内整改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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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官方责令严重土地违法违规六地区半年内整改

  中新社北京4月9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9日发布的消息称,国土部日前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等六个地区的严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实施限期6个月的整改。

  据介绍,去年9月至12月,中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专项督察,督促省级政府对违规徵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查整改。国土部称,一些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发现的违规徵占耕地、被徵地农民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纠正整改不力。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违法违规徵收集体土地7800亩建设物流园区,违法占地417.8亩建设政府行政办公楼群;安徽省太和县萧口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非法批地和违法占地894.43亩,太和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且整改不到位;河南省永城市违法占地1201.92亩,拖欠被徵地农民徵地补偿安置费用12852.75万元人民币,未落实被徵地农民社保费用2891.6万元。

  鉴於此,国土部在今年3月28日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分别向上述地区的省级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定书》。

  土地督察公告称,对於限期整改地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限期整改期限为6个月。限期整改期间,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救灾等涉及重要民生的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外,暂停对限期整改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徵收的受理与审批,同时暂缓受理建设用地预审。(完)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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