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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基本法何錯之有

2014-04-17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員訪滬之行結束,破壞派與中央政府之間總算開啟了溝通大門,在會議上,港澳辦王光亞主任提出了「一個目標、一個基礎、一個共識、一份責任」,綜合起來,就是中央政府殷切期望依據《基本法》,如期實現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亦誠懇地表示,期望與更多的破壞派議員溝通,「吃不吃飯也行,去什麼地方談都行,希望議員不要再拒絕我」,充分表現出中央政府的善意和誠意,以及致力促成普選的積極態度。可惜,中央釋出的善意似乎未能成功換取破壞派友善回應。破壞派更直言中央立場強硬,會面無助於縮窄分歧。實事求是地看,中央強硬在什麼地方呢?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這方面理應沒有太大分歧;中央政府始終堅持、半步不讓的是政改不能偏離《基本法》的框架,這方面的強硬有什麼問題?

  法治不是核心價值?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憲法,如中央和特區政府堅持遵循憲法是強硬的表現,換另一個角度,破壞派是否執意違反憲法了?難道堅持依憲法推動普選落實也不對嗎?多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已先后表示,破壞派所提出的方案違反《基本法》第45條,如全國人大常委會任由違憲方案通過,是否意味《基本法》的其他條文同樣可以違反?這樣《基本法》還有權威性可言嗎?還能夠有效發揮作用嗎?過去一年,破壞派先后提出了「占領中環」計劃和多個違憲政改方案,無疑是踐踏法治的表現,亦不符合港人利益。在破壞派眼中,民主是核心價值,難道法治又不是?可見,如破壞派繼續堅持違憲方案,一定程度上等於挑戰整部《基本法》、挑戰「一國兩制」、挑戰香港的法治根基,中央堅持《基本法》框架,其實是在守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基本法》前后費了5年時間編制,經歷了多輪會議、廣泛諮詢和修訂,充分考慮各方意見,過程非常民主和嚴謹。在《基本法》發布后,瞬即廣獲各界好評,被視為完整體現了「一國兩制」,維護了香港原來的社會體制和生活方式,有效保障社會各界的正當權益,有助促進香港的繁榮穩定,是一部好憲法。在《基本法》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自治權甚至較港英殖民地更加大,其政治制度設計亦更加民主,這是值得肯定的,豈容隨便推翻?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是《基本法》的重要部分,筆者呼吁破壞派更加尊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回歸憲制的框架討論政改,在合符《基本法》的情况下多提建設性意見,任何偏離《基本法》的討論只會讓香港更加偏離普選夢。另一方面,準確落實《基本法》,關系到「一國兩制」的完整實踐,以及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破壞派不要妄想藉政改之機,以普選作籌碼,脅迫中央政府放弃《基本法》的底線,是不現實的。

  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會長暨立法會議員梁志祥

[责任编辑:鄭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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