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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与网民斗嘴,是不是耍官威?

2014-04-21
来源:长江网

  据报道,4月17日,昆明市人大办公厅官微因发布“昆明五华区检察院起诉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的微博消息,遭到网友质疑—“法院尚未判决,何以言之凿凿说董如彬先后编造事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被指为“法盲”。该官微毫不示弱,当即指出网友出言不逊,“不是有素质的表现”,表示“你现在道歉还来得及”。(4月20日 新京报)

  官微作为一个新型媒体,是政府部门与网民们沟通的桥梁,也是政府宣传自己、争取“粉丝”的重要载体,然而,“官微”作用发挥地好不好,不在于平台,而在于管理,是否做到了适应时代、当好表率。

  然而,昆明市人大办公厅的官微却因为网友的质疑而声色俱厉地发起了“官威”,着实让人有些看不懂。

  一则,这件事情本身错不在网友,因为从“无罪推定”的角度讲,刑事侦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必须使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这样的称谓,而不能称为“罪犯”。就此而言,涉事官微的信息发布中,确实遗漏了“涉嫌”二字。既然“官微”错了,为啥不勇于承认错误,反而要如此嚣张?

  二则,虽然双方可能都有一些情绪化,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嘴仗”,但是作为“官微”理应首先认识到自己的地位和作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即便是有网友误解,都应该耐心地进行解释和沟通,否则要“官微”何用?

  三则,从“官微”完全可以以小见大,既然在处理这样公开的事情,都能够如此大张旗鼓地喊出“你现在道歉还来得及”的话,那他们平时的工作有多高高在上,恐怕也不用赘述了吧,至少不会是有多平易近人,而这样的傲慢,又如何来走好群众路线?

  所以,“官微”与网民斗气,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地方的干部素养还不够高、处理问题还不够成熟等问题,更是一面警示牌,警醒着其他地方的“官微”在面对此类事件时应当如何处理,警醒着干部作风建设还任重而道远。同时,还是提醒“官微”们一句话:官微不能耍官威,千万不要赢了嘴仗输了形象。(长江网 张述)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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