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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要让民企看到诚意

2014-04-21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国企改革路径,但从日前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传出的情况看,它并未“俘获”民营企业家们的“芳心”。

  三中全会对混合所有制的表述是,它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所有制经济,是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显然,非公有资本——其中主要是民营资本——是混合所有制的“团结” 对象。

  然而,在博鳌亚洲论坛的“放松管制与民企机遇”讨论会上,现场调查显示,对于目前的政策和改革有近七成企业家持“不确定”和“观望”态度。另外,超九成的民营企业家担心,进入垄断行业后没有话语权,或开放行业利润太低。民营企业家们也不认为其参与垄断行业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一半多企业家选择“暂不进入,等待制度明朗” ,这凸显了他们在面对市场大蛋糕绝对诱惑时的矛盾心态。

  事实上,不仅与会企业家,中国的一流民营企业家,如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等近期均公开表示,如果不能取得控股权,就不会参与国企改革。

  理论而言,混合所有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难题。因为混合所有制结合了国有企业的诚信、社会责任、实力和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优势,从而形成巨大的合力。但若民营企业家对此不给力,甚至表现冷淡,中国政府有关国企改革的良好设想只有“束之高阁”。

  这就需要我们反思到底是什么阻碍了民营企业家参与国企改革的热情。上述现场调查其实揭示了部分答案。三中全会对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部署只是一种原则表述,和框架性的制度设计,还缺乏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设计,以及具体方案和措施。在没有给民企吃“定心丸”前,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作为小股东,民企很怕进入垄断行业之后还会按照国企原有的规则来运行,这必然会使民企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专家据此就把混合所有制看作政府设计的一个“陷阱”或“骗局”,如果民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国企改革,很可能是“羊入虎口”。如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在会上就警告,混合所有制不能是“地主老财”,让民企当长工。

  另一方面,民企过去在“国进民退”中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至今让企业家们心有余悸。在中国民企的发展与成长过程中,总体而言,环境不是很“友好”,尤其在部分地区和某个时期,一些民企同政府存在着“紧张”关系。

  比如,自2000年以来,一些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国企改制中,背上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最后锒铛入狱。像顾雏军、龚家龙、兰世立、李途纯、曾成杰等都是如此,尤其是顾案,它是逆转国企改革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其后发生多起企业家被判刑之事。显然,有了这些教训,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国企改革时不能不格外谨慎。

  无论从现实还是历史来看,正如一些学者所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要达到目的,关键在于政企分离。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但前提条件是国有企业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权力分开,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如果不分开,民营企业就会陷入被动局面。权力在国有企业手上,哪怕企业只有1%的股份,但因为它代表的是政府及政府背后的“人民”,所以,从道德上就显示出优势,在中国这种大环境下,对民营企业家会形成一种道德上的压力,这还不论很多国企让民营企业进来,就是为他们承担负债,企业还是由国资和政府控制。

  三中全会在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也确认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表明中国政府决心改变过去权力配置资源的传统,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因此,从所有制来说,尽管国企和民企的所有制结构不同,但在市场竞争中只能坚持同一标准。这就需要国家在推进国企改革时,必须实行党政分开。所以,在混合所有制的建设中,政府要制定具体笃定的改革措施,在参与对国企的改造中,必须用法律来保障民企的权利和利益不受到公权力的侵害。同时,打开更多垄断之门,放松管制,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更多担当公益事业的社会角色,将竞争领域的角色还给民间资本。唯有如此,才能表明政府之诚意,消除企业家们的戒心。

  除此外,对历史上有争议的企业家案件也要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重审。如同国家在“文革”结束后,通过大规模的冤假错案的平反,表明一个新时代的到来一样,对顾案等一系列民营企业家案件的重新公开审理,也旨在表达执政党决心推进国企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建设公平正义社会和法治国家的愿望,让民营企业家真正感受政府之善意。

  今年两会确定了7.5%的经济增速,固定资产增长17.9%,达到这个目标,固定资产投资要50万亿元以上,其中民间投资要超过30%,而不在政策及具体措施上为民间投资松绑,是无法实行这一目标的。

  目前,已有19家民企获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10家民企获准开展5家民营银行试点;5家民营航空公司获准筹建;5家民营企业获核电设备制造资质;“两桶油”也计划引入民营企业参股。但对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来说,这还远远不够。要激发民营企业家参与国企改革的热情,使混合所有制取得最终成功,国家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家们的担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方案,千万不能让民企再次成为“陪葬品”。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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