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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槍,震懾就夠了嗎?

2014-04-28
来源:香港商报

  张碧珊

  滬穗警察配槍巡邏,一則看著理所當然的新聞消息,為何內心深處卻戚戚然呢。港府聯合700萬港人,經歷3年零8個月的抗爭,從拉黑限游、總理敦促到最后翻臉制裁,終究以一個次高級的歉意、不甚標準的re-gent,畫上馬尼拉人質事件的句號。這場不幸事件的始作俑者正是一名菲律賓的革職警察,2010年8月23日,在馬尼拉灣畔挾持觀光巴士,凶徒雖被當場擊斃,卻搭上了8名港人的生命。如果大馬警察從不配槍,3年前的那一個備受煎熬的夜晚,是不是就能像粉筆字擦乾净呢。再有就是港式警匪片的風靡,《無間道》中的劉德華與梁朝偉精湛的演技,警匪兩界亦正亦邪,警中有匪匪有中警,深入人心。持槍巡邏,保護市民被生硬地加上一個前置定語,保護好槍。小老百姓除了擔心警察的職業操守,現在還得擔心警察的槍支安全。因為持槍,民眾必須額外承受兩項成本,那就是誤傷和搶槍。即便百分百相信人民警察一心一意為人民,可守護使用槍支的能力和持槍時候的心理狀態,這不是所謂的系列標準量化操作就可以確保萬無一失的。

  治安惡化而提高震懾力

  警察配槍執勤,首先想到,為了維持社會治安而提供足夠的震懾力,反而言之,就是社會的治安狀况已經惡劣到了必須配槍的境地。為了維持良好的社會治安理應有足夠的震懾力。然而,采取什麼樣的手段形成足夠的震懾力,這要慎之又慎。震懾是把雙刃劍,既可以震懾壞人,也可以錯傷好人;既可以制止、減少犯罪,利於形成一個安全的治安環境,但同時也會讓人生怕誤傷,弄得人心惶惶,甚至造成混亂。因為槍是具有殺傷力的武器。近在深圳,初亮的清晨,城中入室劫殺,花季女生兩死一重傷;沒過幾天,鬧市地鐵站,狂徒砍傷人質,如此這般的惡性事件面前,試問持槍就真的足夠震懾了嗎。剛結束的政治局集體學習中,習近平提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對各類社會矛盾,要引導群眾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建設良好的治安環境,僅僅持槍震懾稍顯簡單粗暴。健全法制建設、維護公平正義,相信一定要比持槍更具震懾實效。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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