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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强:辣招调整不表松懈

2014-05-1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刘家丽报道:政府提出放宽两项双倍印花税(DSD),包括将为「先买後卖」的换楼人士而设定的6个月换楼期限,改为由签署售卖转易契日期计算;以及以同一份交易文书同时购入住宅及一个车位的买家,可获豁免该车位的双倍从价印花税。前提是买家须为本港永久性居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肯定双倍印花税的作用,指措施推出後,楼市出现冷却迹象,成交减少,售价大致横行。不过,他强调,调整是按照政府一贯政策作出,不代表政府对稳定楼市有所松懈。

  换楼者可多约2个月卖楼

  以现行机制计,买家签订临时买卖合约起6个月内卖出原物业,可豁免DSD,倘若修订通过,时间则由完成交易方开始计算,换言之,购买一般住宅物业买卖,换楼期限可延长1至2个月,买楼花方面,则视乎楼盘项目楼花期的长短,最长换楼期可长达36个月。前提是买家须是首次置业。

  对住宅物业连车位的豁免安排方面,若以一份交易文书购入住宅物业和车位时,则有关交易中的住宅物业和车位均可获豁免双倍从价印花税。而若一份文书涉及多於一个车位,即使连同住宅物业一并购入,当中的所有车位将不获豁免。前提是买家在购买有关住宅物业和车位当日并非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业和车位的实益拥有人。

  关於住宅物业连车位的豁免存在争议,在昨日的立法会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会议上,多名议员认为政府逻辑有问题,指政府违反立法原意,质疑为何同一份文书,同时买入多於一个车位,DSD将不获豁免,但如果在同一文书中,同时购买多项物业,但只作一次过徵税。

  对此,陈家强指出,要向同一文书同时购买多套物业的人士徵双倍印花税,涉及复杂性问题,但对豁免车位徵税,则容易订界线。同时,他表示明白议员的忧虑,但强调政府无违反立法原意,政府目标亦是要照顾市民居住需要。

  港府不赞同设日落条款

  陈家强认为,政府应对楼市过热措施已初见成效。他指出,客观的数据显示,楼市出现冷却迹象,当中去年3月至今年3月期间,整体住宅售价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1%,较去年首两个月的2.7%显着减少;同期租金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1%,亦较去年首两个月的0.4%下降,对比2012年的全年平均每月上升1.9%更明显放缓。

  有议员建议在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加入日落条款,政府表示不赞同。陈家强指,政府早前多番指出不随意揣测市场往後的变化和各项外围因素,从而预计需求管理措施於什麽时候不再适用,故任何硬性的日落条款,只会发放错误的市场信息,刺激需求,影响措施的效力。不过他强调,不设日落条款不等於对市况坐视不理。

  林郑指稳楼市决心不变

  对於放宽双倍印花税限制,署理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在不影响真正用家的情况下,稳定香港楼市是政府一贯政策,政府决心不会动摇,市民亦支持政府推出「双辣招」压抑楼市措施。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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