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任何国家政府的首要职责,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会对暴力恐怖活动予以坚决打击
5月22日,乌鲁木齐市街头响起爆炸声,又一起惨无人道的暴恐事件在安宁祥和的城市中上演。暴力恐怖分子滥杀无辜,穷凶极恶,竟然对手无寸铁的市民实施恐怖行为。这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暴行,是践踏人权、无视生命的极端暴力犯罪,是任何文明和宗教都不可能接受的行为,也是任何国家的法律都要严惩的行为。
暴恐活动是当今世界性问题。当代暴恐犯罪活动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实施暴恐活动者年轻化;二是暴恐犯罪越来越伤及无辜民众;三是暴恐活动手段多样,活动空间地理跨度大。各地区、各种形态的暴力恐怖活动此起彼伏,彼此强化联系相互影响,使暴力恐怖犯罪成为了各国更危险更难对付的敌人。
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任何国家政府的首要职责,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会对暴力恐怖活动予以坚决打击。“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加大打击力度,使本地区人民都能够在安宁祥和的土地上幸福生活。”习近平主席在刚刚闭幕的亚信峰会上的宣言掷地有声,表明了中国政府的坚定决心,道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站在更高、更远、更广的角度,去防范和狠打暴力恐怖犯罪?
其一,必须进一步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发生在中国的暴恐活动不是孤立现象,要重视世界暴恐活动的演化及其联系性。应当按中央所要求的,在处理边疆各种社会问题时树立世界眼光。上合组织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国际反恐合作的一个典范,刚刚闭幕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进一步增强了亚洲反恐共识。应该充分利用亚信峰会的各项成果,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反恐合作,彻底肃清恐怖主义生存的土壤。
其二,制定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反恐法,势在必行。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坚持专群结合。这一过程中,法律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近年来中国反恐领域越来越认识到,只有制定专门的反恐法,才能更有效地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并在法治的框架内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其三,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思想文化领域工作。境内外“三股势力”勾结起来,不会轻易放弃在意识形态领域对中国边疆地区思想文化领域的渗透工作,他们会利用所谓“人权”“民族自决”“宗教自由”等话语,在境内外制造各种舆论,对青少年隐秘地渗透。因此,既要在新疆地区通过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深化反分裂斗争;也要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防范“三股势力”利用社会矛盾;还要积极开展人权领域的话语斗争,主动引领舆论话语,使国际社会充分了解中国少数民族人权进步发展的事业和成就。同时,搞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既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又有效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有力发挥各族群众在反恐维稳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筑牢新疆社会团结稳定的根基。
在新疆各民族中,都有不少表达和平生活的哲理箴言,像维吾尔族的“人民祈求平安,敌人盼望混乱”,哈萨克族的“大地养活人民,英雄保卫祖国”。正是拥有这样的共同心声,几千年来,各民族都自觉地融入绿洲共同生活关系中,和睦定居,展现着一体多元的团结生活史。这是最有力的历史事实。任何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珍视和平的人,都绝不能容忍暴恐行为践踏人权,破坏我们的家园、伤害我们的同胞。(作者为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