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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獨董不能一退了之

2014-06-04
来源:香港商報 王長久

  今年以來,內地股市突現獨立董事離任潮,迄今已有過百名獨立董事公告辭職或離任,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是所謂的「官員獨董」。這些「匆匆」辭職的獨立董事都有著光鮮的真實身份,或是政府官員,或是國家科研機構負責人和大學院校的校長、書記,掌握著眾多的優質社會資源。

  須防地上轉地下

  尽管有人表示主要因個人原因辭職,但仍有不少明確稱是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辭去獨董一職。去年10月19日,中組部下發被稱為18號文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要求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企業兼職。

  官員獨董離任潮引發網上一片赞揚聲,內地媒體都說這標誌著「政商旋轉門謝幕」。可筆者沒有這麼樂觀,這些官員獨董名義上離任了,就真的能和上市公司完全老死不相往來了嗎?他們會不會從地上轉到地下,上市公司繼續藕斷絲連,繼續發揮「餘熱」?

  此外,按18號文發布之前出台的《公務員法》第102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即便如此,打「擦邊球」的仍大有人在。退休官員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在過去幾年并不鮮見。根據上市公司2012年年報數據顯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共有642個職位由各級政府官員擔任,占所有職位的8.45%。筆者想問的是,這些離任的官員獨董,此前任職是否違反了《公務員法》?其在上市公司的所得是否真的就合理合法?其在任職獨立董事期間有沒有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搞權錢交易?

  離任審計必須有

  獨立董事這一職位在A股市場并非原來就有,而是西方的「舶來品」。這一職位之所以需要存在,是希望藉助其力量對公司董事會形成權力制衡,維護沒有發言權的中小股東權益,防止法人股、國有股一股獨大。獨立董事的這種特性決定了他們必須是董事會中的「麻煩制造者」,當獨立董事只會對董事會的任何決議都高舉雙手表示贊成的時候,獨立董事事實上就成了上市公司裝飾門面的「花瓶」。但從十多年來獨董制度執行的情况看,這一制度基本上淪為了「花瓶制度」,獨董也基本上淪為了「花瓶董事」。

  獨立董事的「淪陷」,顯然與其所獲的可觀薪酬不無關系。數據顯示,大部分獨董的年薪都集中在10萬-20萬元之間,有的甚至高達87萬元。而獨董薪資最終將由投資者買單。這意味著當初打著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旗號而設立的制度,最終卻成為中小投資者的負擔。

  這種獨特的「政商旋轉門」已成官場潜規則,并淪為特權階層的福利。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官員可以利用他們當年在官場上結下的豐富人脈資源給公司輸送特殊利益,從而造成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但因缺少有效的監管和規則的隱蔽,極有可能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所以,筆者想問的是,在這些官員獨立董事離任的時候,是否也該作在離任審計,審查一下他們在任職期間,是否真正履行了獨立董事應負起的責任,是否敬業盡職,如果不是,那應該如何處理。另外,還要審查一下獨立董事在任職期間有沒有腐敗的問題。這些,都是普通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需要有關方面給出回答。

  保護股民利益不能落空

  內地股市監管層一直在強調,要不斷地進行改革,要建立健全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機制。可是,在內地股市,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事情還是在不斷地出現,不斷地發生。這其中就和內地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不能發揮應有作用有一定的關系。

  筆者擔心的是,新規之下,官員獨立董事紛紛走了,誰能保證新補充進來的獨立董事就沒有為官的背景?投資者期待新規能有效遏制「人情董事」、「花瓶董事」,真正代表中小股東利益與大股東形成權力制衡。

  業內期待監管層改革獨董薪酬由其任職的上市公司直接發放的做法,避免獨董因經濟利益對上市公司不能「實話實說」。監管部門可以考慮建立獨立董事協會,由這個協會向公司派遣獨董,并監督其履職情况支付報酬,從而告別「人情董事」「花瓶董事」的現象,真正讓獨董獨立起來。王長久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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