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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华润集团子公司虚列原料费买购物卡

2014-06-20
来源:审计署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华润集团总部及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华润金融、华润医药、华润水泥)等18个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所属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收取的房租收入、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均未按规定计作收入,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销售收入未按规定扣除销售折扣等,由此造成当年收入少计0.15亿元、多计1.27亿元,成本费用多计1.57亿元,导致2012年少计利润0.45亿元。

  2.2012年末,所属华润电力控股子公司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计总资产60.62亿元、总负债11.26亿元、所有者权益49.36亿元;华润电力合并报表时,由于未对所属6家关联企业间的内部交易进行抵销,造成收入及成本各虚增2069.17万元。

  3.2012年,所属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通过虚列原材料费用等套取资金85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给职工等。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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