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法新社和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法国前总统尼古拉·萨科齐因与贪腐有关的调查被质询,反腐败调查员可在未来的24小时内控制萨科齐的自由,对他进行问话”。无独有偶,徐才厚6月30日被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这两条新闻在中法两国都引起热议。萨科齐是法国刚卸任不久的前总统和三军总司令。徐才厚则是原中国军委副主席,位高权重,不能不让人感叹中法两国反腐力度之大。
倘若说中国由于体制正在变革之中,腐败难免有漏洞可钻的话,作为西方政体“祖师爷”的法国,为何未能预防如此严重的腐败事件发生呢?究其根源,还是因为任何权力都具有腐蚀性。只要是人,便都有私心,难免因权力而产生贪欲。
在反腐方面,中法双方有不少经验可以相互借鉴。法国重权力制衡和司法独立。当今的法国社会,远不止孟德斯鸠当年构想的三权分立,加上法国声势浩大的工会组织,以及相对独立的媒体,笔者将其称为“五权分立”。
中国在体制建设上有不少地方需要向法国学习。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现有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此次反腐运动中展示出来的巨大优势,法国社会缺的正是效率。中国若能将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置于更透明和独立的监督之下,让中国民众有更多的诉求与参与机会,效果一定会更佳。
总之,无论是何种政治体制,都有“苍蝇”,更有“老虎”,关键是不但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权力制衡体系,更要确保机制的权威性与有效性。相信“制衡”加“有效”,会是腐败的天敌。
和法国这样的发达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一个正在从历史上的人治社会,一步一步朝向法治社会演变的超大型经济体。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制度的有效性至关重要,民生和经济高于一切。中国政府的强力反腐,正是为我们经济的进一步稳定增长和民生建设扫除制度上的障碍。(赵永升 作者是全法中国法律与经济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