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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秘收錢是「黑金政治」

2014-07-23
来源:葉佩瑜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於短短兩年內向反對派捐獻4000餘萬元,一班收款的反對派議員卻從未對此作利益申報。對此,多名政界人士批評反對派與黎智英私相授受,是「黑金政治」;他們直指相關人士經常站在道德高地批評官員,卻隱瞞捐獻,行事雙重標準,促請相關人士仔細交代,並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  香港商報記者 葉佩瑜

反對派行事雙重標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十分關注事件,形容此事為「金權政治」。一方面,捐款人黎智英為傳媒大亨,旗下報章、雜誌一直擔着道德大旗,謾罵官商勾結;另一方面,收款人在立法會或其他公開場合不斷批評他人有利益輸送問題,云云。

  陳勇直言,做人行事必須過得了他人,過得了自己。現時事件東窗事發,證明收款的議員在立法會辯論有關新聞自由議案及壹傳媒集團問題時,有利益輸送、私相授受之嫌疑。他要求有關人等輕則向公眾道歉,重則下台謝罪。

廉署應主動介入調查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問題十分嚴重,是「黑金政治」,雙方均無申報,明顯有欺騙公眾之嫌。他直言,近兩年內,立法會多次辯論有關廣播事務及新聞自由議案,當中包括壹傳媒被抽起廣告等,收款議員明顯與議題有利益衝突;有關人士未有即時申報已是違反議員申請規則,即使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前夕,亦未有按選舉經費作申請,由於涉及款項龐大達4000餘萬元,廉署應主動介入調查,避免再有類似貪污、損害公眾利益的問題發生。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亦不諱言,指議員收款後,為避嫌理應立即跟進申報,一班反對派對政府官員甚至其他議員有十分嚴格的道德標準,自己卻行事雙重標準。她舉例稱,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是數碼通董事,一班反對派認為其即與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有利益衝突,但反對派與黎智英關係明明更明顯,卻未有申請,實在講不通。葉劉認為,有關議員已違反守則,個人利益委員會應處理,立法會秘書處亦須再次提醒申報,並檢視兩年內受影響的議案後再作跟進。

[责任编辑:陳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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