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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学费迎来“涨价潮”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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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通社8月18日电 时隔7年,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新一轮“涨价冲动”再次到来。今年9月,在江苏、贵州、宁夏迈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将是三地学费标准调整後的首批承受者。相比上一年,宁夏是各地当中学费上涨幅度最高的,其文史、理科、医学等各类专业的涨幅均超过50%。

 
  据《中国青年报》18日披露,2013年,已有六个省(区、市)完成了高校学费标准的调整工作。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省(市)的学费标准绝大多数呈上扬态势,少则涨一成,多则翻一番。
 
  这或许是一场迟到的学费“涨价潮”。2007年,面对一些高校的学费涨价趋势,国务院发出“限涨令”,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
 
  如今,“限涨令”到期,但生均培养成本的核定办法至今仍未出台。新一轮涨价风波之下,老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涨价有多少是出自成本上升?这些成本当中有多少属於学生培养成本,又有哪些成本不该由学生买单?学生培养成本的计算标准究竟何时可以出台?
 
  2014年高校学费上涨的这潭水,是江苏省第一个打破的。5月,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调整後的高校学费标准。在划分出的文、理、工、农林、医、艺术、体育、公安8种类型中,除了农林、艺术类的学费不变之外,另6类本科专业的平均涨幅为16.61%,其中,医学类涨幅最大,为47.83%。
 
  在调整学费标准的省份中,江苏的涨幅并不是最大的。在江苏公布调整後的学费标准之後,6月,宁夏的调整方案出台。这是宁夏14年来第一次上涨大学学费。
 
  新的方案中,宁夏的文史类学费标准从每人每学年2600元,提高到了4000元;理工农学类从2800元涨至4400元,二者涨幅都超过50%。涨幅最高的是医学类专业,达到了76.67%——调整前为3000元,调整後为5300元。
 
  7月,浙江也在调整学费的程序上向前走了一步。该省物价局举行了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除了不同学科的涨幅不同之外,高校性质也成为收费标准的差别之一。此外,广西、福建、贵州、山东、天津、湖南、广东、湖北等省(区、市)也出台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且均呈上升态势。
 
  这不是高等学校学费第一次上涨。从高等教育免费制,到1985年起实行的收费“双轨制”,再到2000年完成的并轨改革,这一趋势一直存在。2001年至2006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每年都发出通知,要求当年的学费、住宿费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提高。
 
  上涨势头并未完全遏制。2007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後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当时政府下‘限涨令’时我们就担心,学校的资金来源渠道没有变,运行模式没变,一旦取消禁令,就会报复性反弹,显然这个情况出现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
 
  他说,2007年教育部出台这个命令,是当时学费不断飙升情况下的一个行政命令,发文之後情况有所好转,但学费上涨的压力对学校而言还是存在的。记者了解到,教育界的一个普遍观点是,高校的学费不应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不过,在中国一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学费的占比超出了20%。以宁夏2005年为例,当年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93.6元,以当时高校的学费标准2600元计,这一比重为32.12%。按照同样的算法,江苏省的占比为37.34%。
 
  对於农村学生来说,这个数值更大了,而学费通常较高的医学类、艺术类等专业,幅度就更大。但在大多数中国家庭看来,高等教育是改变子女命运的机会,学费也因此成为刚需。受影响较大的多是中低收入家庭。
 
  记者注意到,伴随一些地区学费上涨,助学贷款也进行了调整。今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怠行、怠监会联合印发的《关於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并进一步细化分配比例。
 
  这意味着,今後在校本科生将享受到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金额,较之前提高了2000元。在地区上,也将适应当地助学金的分配比例。(完)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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