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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反垄断罚单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2014-08-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反垄断调查有了新进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其中,日立和不二越因为主动配合调查,被免除处罚。(据8月20日新华网报道)

  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这确实不是一笔小数字,即使有些企业实力很强,依然会感到罚得不轻。但罚得重是否就一定让涉事企业感到痛?笔者认为,罚款不是目的,敦促这些企业更加尊重中国的法律和消费者,以及传递明确导向,让更多企业感到利用垄断获取非法利益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从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这才是根本。审时度势,这一目的能否达成?答案恐不乐观。而所谓最大罚单,恐怕也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超越。

  反垄断并非今日才开始,重磅罚单也非今日才有。自去年以来,“亿元大罚单”可谓接踵而来。比如,2013年1月,发改委宣布对三星[微博]、LG等六家液晶面板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的价格垄断进行处罚,罚单总额3.53亿元;2013年2月,发改委对五粮液(19.44, 0.02, 0.10%)、茅台等酒业巨头,处以4.4亿元的罚款;2013年7月,国家发改委对合生元、雅培、美赞臣等六家知名奶粉企业,处以6.68亿元的巨额罚款,这在当时都曾被称为“中国反垄断最大罚单”。从这里可以看到三点:一是反垄断罚单没有最大只有更大;二是中国的反垄断并非针对外企。只要利用垄断获取非法利益,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与垄断来自哪里无关;三是罚而不痛、罚而不通。看似高额的处罚并没有获得令人完全满意的效果,有些企业依旧我行我素,不把中国法律和消费者当回事。

  造成能量扭曲的因素,可能有两点。一是相对于垄断罚款,这些违法企业通过垄断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更多。这也是市场一直热议的违法成本过低问题。二是有些市场主体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现行的反垄断存在选择性可能,而当下市场垄断比较普遍,自己的垄断行为又比较隐性,同时市场监管还存在若干薄弱环节,反垄断的罚单未必会降到自己头上。因此,不解决这些问题,即便抛出更大罚单,也未必能让当事者痛,更未必会让同行者醒。

  可以预见的是,反垄断是永远的进行时,反垄断调查不会就此终结。现在更重要的是,把反垄断的决心和勇气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显化出去,既要抓大也要抓小,既要对外也要对内,真正做到有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必反又必罚。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市场治理水平,真正形成“不敢利用垄断获取非法利益的惩戒机制、不能利用垄断获取非法利益的防范机制、不易利用垄断获取非法利益的保障机制”。

  反垄断调查将成为市场 “新常态”,反垄断罚单没有最大只有更大。今天的“最大罚单”,放眼未来可能只是“开胃小菜”。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坚定地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发挥市场力量,这样的市场既惠及消费者,也惠及所有市场主体,这样的市场才有前途。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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