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3

不要曲解聯合聲明

2014-09-17
来源:香港商报 梁志祥
  立法會議員、新社聯會長 梁志祥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本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後,除再次激發香港內部的熱烈討論外,也引起了國際社會關注,「末代港督」彭定康更撰文聲稱中英簽署了聯合聲明,故英方有道義和責任支持本港的民主發展。然而,若我們翻閱一下《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重溫香港的民主發展史,不難發現彭定康的評論毫不合理。
 
  依據《中英聯合聲明》,中國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並訂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框架。然而,在《聯合聲明》中,完全沒有提及香港回歸後的政制發展事宜,故彭定康以《聯合聲明》為由,要求介入本港的政制發展,是說不通的,也是不熟悉《聯合聲明》的表現。
 
  事實上,在英國管治香港期間,歷任港督皆並非由港人民主選出,港人在港督的任命上甚至沒有發言權,而立法會直選議席亦一直到上世紀90年代初才出現。翻查一些舊檔案,英方更曾經擔憂在香港推進民主不利政府管治,整部港英時代的政制發展史可謂毫不光彩。反之,香港回歸祖國後,短短17年間,立法會直選議席不斷增加,港人可擔任政府最高職位,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人數亦一直增加,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也是香港歷史上最快的民主進程,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英方竟批評香港回歸後的民主發展太緩慢,豈非十分諷刺?
 
  英方算不算待人以嚴,律己以寬,雙重標準?再深入地看,英國首相也不是由民眾一人一票直選出來的,非民選的英皇仍然享有一定特權,比較起來,港人能夠在將來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某程度上,香港是不是比英國更加民主?
 
  香港實現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的根本依據源於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在基本法下,政制發展須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首和立法會批准共同通過,是完完全全的中國內政事務,毫無外國干預的餘地。中央政府願意以法律的形式確立香港普選的目標,充分反映了中央對港人的信任,以及促進香港民主化的誠意與承擔。中央對香港實現普選的支持是實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亦已作出決定,如港人能夠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香港的民主化及市民的政治權力將較香港歷史上的任何時候為高。客觀事實證明了中央是香港民主發展的積極推動力,誰可否定?
[责任编辑:刘深]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