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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是最佳出路

2014-10-07
来源:香港商报
      鄭赤琰
 
    「占中」自9月28日晚被催泪彈驅散以后,接着一分為多個「占領」群體,分別在金鐘、銅鑼灣、旺角、尖沙咀等地占領街道,癱瘓這些地方的旺市。這一來便和原來「占中」的設計大有出入,本來只打算癱瘓金融地區的,現在卻變為癱瘓游客中心與零售業熱點。若依照原有計劃,打擊到的只是有錢人的股票玩意,現在卻打擊到做小生意的普羅大眾。更糟的是「公民抗命」的原則是不能損害到他人的利益,更不該損害到民生的利益,現在卻打擊到最不應該打擊的靠做小生意餬口的市民,如此與民為敵,也難怪出現連串的受害者傾群而出,紛紛抗議,甚至像旺角、銅鑼灣那樣發生了「反占領」與「占領」的群斗,而原來簽下「誓章」的「占中死士」現在卻不知去向,也無地盤,主持大局的反而是搞學運的一群。如此下去,若政府采取強硬清場行動,便會變成學生對警察,下不了手的話,便會演變成民眾對學生。綜觀中外史上的學運,皆以暴力收場。香港若也以流血收場,不論是警察對學生,或是民眾對學生,都是不幸的悲劇,與其如此收場,確是不如順着大學校長、社會賢達與政府的呼吁,快快展開對話,無論如何避開眼前即將爆發的災難,雙方便都是贏家。
 
    然則對話要如何展開呢?
 
     要求須切合實際
 
    首先是要準確掌握雙方堅持的要求何在?有無轉圜的餘地?這個問題,就以目前擺在齘面上的要求來看,政府要求結束「占領」,以學運為首的要求一度是特首下台,撤回人大決定,還有臨時因旺角打斗事件而提出的另一要求是要調查真相追究責任。就以這些要求來說,政府的要求,「占領」一邊做得到,只是退出占領地方而已,退容易,要再進場也在一念之間而已。
 
    反之,「占領」一邊的要求卻叫政府難做,第一是特首依基本法第43條規定,他的職責是向中央和港人負責,也由中央委任,是代表中央執行主權的任務。就憲制來說,若民間任何團體動輒要特首下台,政局會非常動蕩,而且在「港人治港」的原則下,會搞到港人「自毀長城」,把港人治港搞垮,對香港反而不利。更何况在香港的體制內,特首的職權私人濫權的機會近乎零,既然不存在行政首長獨裁的機會,要求特首下台,政治意義不大,只藉此發泄而已。
 
    第二說到要人大撤回政改決議,也是非份之想,因為人大常委是依憲行事,執行憲法的職權,是國家行為的事,也非任何一個國家領導人可以推翻人大常委的決定,學生既口口聲聲說要民主,這個要求其實已在否定憲制,拋離憲制任意破壞其條文,恰是民主的要害。
 
    由此可見,第一和第二個學運要求很不現實、也不可能,只有第三個要求則政府應做也易辦到,不成問題。
 
「泛民」要有政治智慧
 
    既然擺在齘面上的雙方要求難易立見,因此除非不想對話有出路,否則學運一邊便應該有轉圜的餘地。
 
    「占中」與「學民思潮」等一眾學生團體的原來政治訴求,講到底,是怕提名候選人的程序會篩走「泛民主派」提出的候選人,因而才堅持要「公民提名」與「政黨提名」,想藉此來防範篩選。既然人大常委已表明只有「提名委員會」才合乎基本法的要求,如再為這說法進行抗爭,不會有結果,因此回歸到篩選候選人的問題來作深入討論,以人大常委公布的文件來看,在其大「框架」下,其實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找到規避候選人被不合理篩選的出路。
 
    已經有不少學者指出,各種方法可以防止不合理的篩選,例如將提名分成兩輪或三輪,并把提名分成第一階段的「推薦」,第二階段才正式表決提名名單的候選人,同時還可將推薦與提名的要求「門檻」降低,例如要求十分之一或五分之一的提名人,便可讓「泛民」的候選入綽有餘裕進入門檻,正如上兩次的特首選舉,梁家杰與何俊仁不都成為候選人嗎?更何况人大政改決議已說明最后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行政首長,而不再是由1200名選委投票選出。因此,整個「泛民」及其支持者在這次反對人大決策的行動中,與其說是中央打壓,倒不如說是政治智慧欠奉。
 
    由此可見,學運若堅持其要求,是看不到人大常委的決議不但公平公正,而且還把最重要的提名程序細則交由港人去決定。學生年少看不清,可以理解,連「泛民」自稱政治老經驗,也看不清好歹,那真是令人費解了!
 
    總之,對話是「占領」一邊最大的出路,否則便會鑽入死胡同!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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