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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提名」不可行

2014-11-07
来源:香港商報

  新界青聯智庫、沙田區議員李世榮

  占領行動至今持續,占領人士繼續提出解散立法會、立法會議員辭職發動變相公投等等建議,卻不得要領。當然,這一來由於「要戴頭盔」的泛民議員立刻耍手擰頭所致。

  不過,不少占領人士亦指出這是由於政府寸步不讓、毫無誠意。然而世事并非一人讓一步便是合理。平心而論,情况膠着又是否部分要求不切實際所致?

  實際應用情况不多

  以「公民提名」為例。占領人士經常提到「公民提名」是國際標準。實質上,全球只有30多個國家是以「公民提名」方式選舉元首,但當中大部分是用來選出只具象徵性而沒有實權的元首,要數以「公民提名」選出具實權的元首的國家和地區,我確實要還蔣議員一個公道,確實只有5個。當然,這當中含有一些先進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韓國和台灣地區,但這是否等同國際標準呢?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吧。

  或許有人認為︰管他是否國際標準,難道香港就不能超英趕美,做個最民主最先進的特別行政區嗎?但實際上,這些國家、地區的「公民提名」實際只是整個提名制度的小菜一碟,主菜仍然是政黨提名。這是由於在實際操作上,那怕是只有1%至2%的公民提名門鑑,也經已涉及龐大的資金去收集和處理,小市民根本難以負擔;更重要是,一個政府的施政必須得到議會支持,在議會主要由政黨控制的實情下,以「公民提名」入閘的候選人即使成功當選,又如何在實際情况下有效施政?以香港的情况而言,即使建制派控制大多數的議會亦被少數激進勢力黨派以議事規則漏洞騎劫的情况下,如果特首以「公民提名」產生,后果更為不堪設想。也難怪如一些學者所言,「公民提名」從來沒有在現代民主理論中占有一個位置。

  毋為細節耽誤普選

  篇幅有限,「公民提名」的難以操作實在非這短篇可一一道盡。總括而言,環顧其他國家和地區︰台灣由日治時期引入州、市、街、莊議員選舉到實現總統直選,歷時近60年時間;法國由普遍男性選舉權到直選總統也需要約200年的時間,至今亦沒有「公民提名」。

  在此,我認為制度沒有絕對地先進和不先進,只在於社會共識,而社會共識更離不開時間洗禮。在至今社會對「公民提名」爭持不下的情况,何不先讓剛回歸17年,選民登記人數也不到全港市民一半的香港市民感受一下普選,參與一下普選,然后慢慢摸出適合的道路?

  如果以其他地區的民主發展這個「國際標準」去量度,這實在比雙方為了一些細節而耽誤民主進程,甚至讓一個真正適合的普選制度胎死腹中為好。

  說到底,「公民提名」是否最好。我相信各位問問首個提出「全民提名」聯署的「學字頭」組織,為什麼其決策層并非由會員提名產生的時候,相信你會得到一個更直接的答案!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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