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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改革深圳先行 買賣電職能將剝離

2014-11-10
来源:中国经营报
  停滯了十年的電力改革, 終于迎來實質性“重啟”。
 
  11月4日,國家發改委稱,為探索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制定出了《關于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文件中明確,將在深圳市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完善輸配電價監管制度和監管方法,為其他地區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新的電價機制將在2015年1月1日起運行,原有電價制度將停止。
 
  值得關注的是,在《通知》中,決定試點剝離電網的買電、賣電職能,轉而專注到輸配電的職能上。同時明確了對電網企業的輸配電價進行總收入監管和電價監管。
 
  “深圳屬于南方電網,而且都是城市用電。”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南方電網相對于國家電網體量小,操作起來阻力也較小。在深圳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建成后,將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鼓勵實行競價上網,打破電網壟斷電力銷售的格局,同時取消交叉補貼。
 
  至此,新一輪電改的思路已經基本明確。
 
  輸配分離首試點
 
  “輸配電價獨立是這一輪電改的第一步。”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表示,此前電網企業不僅承擔著輸配電的職能,還參與購電、售電。這次改革一個看點是厘清電網企業的主要職能就是輸配電,收取“過網費”,轉變以往電網公司“低買高賣”的盈利模式。
 
  而輸配電價獨立的核心是厘清輸配電價成本。
 
  在這份深圳的試點改革方案,對深圳的輸配電價進行核定,核價基礎是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的輸配電資產和業務。輸配電價總水平等于輸配電總準許收入除以總輸配電量。而總收入的核定方法為:準許收入=準許成本+準許收益+稅金。
 
  其中,準許成本包括了折舊費和運行維護費;準許收益是可計提收益的有效資產乘以加權平均資本收益率;稅金包括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輸配電價相關部門早在2005年就提出來了,但實際上由于輸配環節一直沒有獨立,所以輸配電價這么多年實際上都是模模糊糊,基本上就是銷售電價減去上網電價之間的差價。”原國家電監會一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對深圳供電局的輸配電價進行核算,實際上也是一個摸底。
 
  實際上,要對電網企業的資產進行核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僅準許成本一項就涉及到諸多問題。
 
  根據原國家電監會發布的《電力監管年度報告(2011)》,國家電網的輸配環節電價為157.2元/兆瓦時,南方電網的輸配環節電價為93.96元/兆瓦時。而東北、華北、華中、西北、華東五個區域的成本也有所不同。
 
  據了解,2011年電網企業的輸配電成本構成中,40%為折舊,18%為工資,5%為材料費,4%為財務費用,輸電費為0.07%,委托維護費為0.22%,剩余的26%都是其他費用。
 
  “因為電網企業的成本都是自己上報,比如說占最大頭的折舊費和‘其他費用’,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 外界實際上都完全不清楚。”上述人士表示。
 
  在本次的試點改革中,第一個監管周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要求電網企業須在周期開始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隨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受理評估,在次年5月31日前公布電網企業各年的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平。
 
  不過,已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出電網企業能否嚴控成本的擔憂。
 
  《通知》中,發改委提出,電網企業應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效率,使其運營成本低于準許成本,節約的成本可在企業與用戶之間進行分享。在一個監管周期內,如果電網實際成本低于核定的準許成本,則節約部分的50%留給企業,并在下一監管周期核價時予以適當考慮。
 
  同時,對電網企業實行相關的獎懲制度。如果電網企業虛報相關數據,情節嚴重的,將納入誠信評估機制考核并扣罰部分準許收益。
 
  林伯強告訴記者,所以現在是最值得關注的是:深圳最終會怎樣對外公布輸配電價,這種定價制定出來的銷售電價是否會發生變化。
 
  直購電將大規模推廣
 
  “更多的相關政策和改革措施有望在未來相繼推出。”東莞證券在最新的一份研究報告中表示,理順輸電與配電端的價格形成機制,將為電價改革向整個上下游鏈條延伸做好鋪墊。
 
  在發改委的關于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中,提到后期的配套改革政策: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鼓勵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把輸配電價與發電、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
 
  其中也進一步提出,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損耗)和政府性基金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繼續執行政府定價。
 
  “現在輸配電價一明確,電網的利益穩定下來,電力的生產方和需求方就可以直接進行交易。”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告訴記者,直接交易就會讓用電企業參與其中,打破了發電企業和電網的壟斷格局,有利于促進“競價上網”這一目標的形成,這也意味著后期大用戶直購電會得到大規模的推廣。
 
  2009年開始,遼寧撫順15家電解鋁企業開始進行首批直購電試點工作。目前,廣東、四川、湖南、山東、云南、江蘇、安徽、江西等十多個省份已經開始進行大用戶直購電試點。
 
  上述原電監會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受現有的電力體制限制,運行多年來,直購電的規模仍然非常小。2011年全國大用戶直接交易電量為81.94億千瓦時,僅占到全社會用電量千分之二。
 
  今年9月,廣東率先啟動深度試點,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與廣東省有關部門聯合印發《廣東電力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深化試點工作方案》。
 
  其中明確了擴大直購電的規模。要求2014年度直接交易電量規模約150億千瓦時,達到上一年省內發電量的4%;2015年度直接交易電量規模約227億千瓦時,達到上一年省內發電量的6%;2016年度直接交易電量規模約306億千瓦時,達到上一年省內發電量的8%。
 
  相關數據顯示,2013年廣東完成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電量23.87億千瓦時,意味著未來3年的時間直購電規模將擴大十多倍。
 
  “長期以來,大用戶直購電都被看做電力改革的一項重要突破口。”韓曉平表示,直購電不僅打破了電網企業“獨買獨賣”的壟斷格局,也讓售電側未來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為成本低的企業提供優勢。
 
  不僅如此,直購電也有助于此前存在的各種各樣的電價交叉補貼問題,避免過多的行政干預,完善電價的形成機制。
 
  在本次關于深圳的配套改革上,發改委文件中也提出,將逐步取消深圳市不同電壓等級、不同用戶類別銷售電價之間的交叉補貼。在交叉補貼取消前,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輸配電價標準,應適度包含交叉補貼的成本。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深圳此次啟動的電改試點意義非凡,未來后續的改革也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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