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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稱有條件T+0交易漸近

2014-11-11
来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曉晴 廣州報道

  11月10日,上交所[微博]在滬港通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回轉交易(也被廣泛稱為“T+0”)機制一直是該所重點研究推進的創新,滬港通的推出無疑將加快內地市場在這一領域的探索。我國股票市場已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已經具備了恢復“T+0”的條件。

  所謂回轉交易制度,也即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的交易行為。對此,廣發證券分析師李聰認為,隨著國內證券業務、品種的逐漸豐富并與成熟市場不斷靠攏,核心交易制度向成熟資本市場看齊也將是發展的大方向。

  “根據我們研究,‘T+0’制度對股指走勢的短期影響正面,中長期影響中性。對股指波動率影響較小,對股市成交量的影響正面。整體而言,有利于證券公司的經紀、自營、融資融券等多項業務。”李聰表示。

  可以說,全球范圍內幾乎所有股票交易所均在執行“T+0回轉交易”,且國內股市也曾有過此段歷史。國內A股市場曾在1992年12月24日~1994年12月31日執行過“T+0回轉交易”制度,但在當時各項監管制度不完備的情況下,為了降低市場的投機風險,從1995年1月1日開始,A股和基金交易停止了“T+0回轉交易”。

  回顧國內A股市場由“T+1”轉為“T+0”以及重新恢復“T+1”階段的股指表現,“T+0回轉交易”對股指走勢短期影響正面,中長期影響中性。

  當上交所在1992年年末開始執行A股“T+0”,股指由此前的橫盤震蕩開始迅速上揚,不到2個月時間,股指上漲了1倍,但隨后逐漸回調并接近執行“T+0”之前的水平;而當上交所在1995年1月3日開始重新恢復A股“T+1”,股指由此前的震蕩小跌轉為直線下跌,但隨后逐漸回升至恢復到“T+1”之前的水平。

  而從深交所[微博]市場的表現來看,1993年11月22日執行A股“T+0”之前,股指已經提前反映了其利好信息;1995年1月1日起恢復A股"T+1",股指繼續延續此前的下跌趨勢。整體而言,"T+0"對深圳市場的影響相比上海市場表現要弱一些。

  相比之下,歷史上上證A股和深證A股由“T+1”轉為“T+0”時,成交量均出現了顯著上升,反之,恢復“T+1”之后,成交量顯著下降。

  此前,市場上呼吁恢復A股“T+0”的主要理由之一在于,在股指期貨推出后,做空機制實行“T+0”,而做多機制依然實行“T+1”,導致兩類交易機制不統一。這就意味著,當股票市場出現異常波動,股指大幅下滑時,廣大個人投資者無法在當天將買入的股票賣出,無法規避風險,而大戶和機構投資者在股票市場所承擔的風險完全可以通過期貨市場實現風險對沖。

  對此,國信證券分析師酈彬表示,“T+0”機制可以減少因缺乏糾錯手段導致的市場風險。此外,隨著資本市場的完善,未來金融衍生品市場仍會不斷發展。如果未來個股期權等衍生品陸續推出,期權市場“T+0”而股票市場采取“T+1”制度也會阻礙一些對沖交易的進行。

  酈彬認為,盡管目前A股推行“T+0”交易制度已不存在法律障礙,但恢復“T+0”制度最大的障礙則來自于如何限制歷史上過度投機的問題再次出現,因此未來有可能采取漸進的方式逐步向“T+0”制度過渡。在其看來,成熟市場“T+0”制度伴隨嚴格監管,因此,A股若恢復“T+0”或設交易門檻。

  其預計,未來“T+0”可能選擇大盤藍籌先行試點,以防中小公司出現過度投機。一方面,近幾年大盤藍籌股成交持續低迷,而中小市值公司交投活躍,大盤藍籌股更加需要“T+0”制度來刺激交易;另一方面,如果在創業板等中小市值公司開展試點,由于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規模普遍較小,實行“T+0”制度難以避免價格操縱和過度投機等現象的發生。這種情況下,上證50等大盤藍籌股有可能率先試點恢復“T+0”制度。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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