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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稅改革破題 政策組合拳助煤企脫困

2014-11-12
来源:证券日报
  作為財稅體制改革“重頭戲”之一,資源稅改革邁出重要的一步。財政部決定,自今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征,稅率幅度為2%-10%。業內呼吁了3年多的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終于塵埃落定。
 
  “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是聯動的,除了”清費立稅“,政府還取消了進口煤零關稅,體現了我國減少國內煤炭市場供應,幫助國內煤炭企業脫困的決心。”安迅思分析師鄧舜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煤炭資源稅改革與煤炭進出口密不可分。我國煤炭有很大一部分依賴進口,若進口煤炭的價格比國內價格低,就會影響國內煤企。從目前已經公布的國有企業經濟運行情況看,煤炭企業仍處低迷。”一位煤炭行業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煤炭資源稅改革之所以一直遭遇阻力,主要是人們擔心煤炭從價計征稅率改革將顯著增加煤炭產品稅負。
 
  理順煤炭領域繁雜且沉重的稅費和基金,改變“稅輕費重”現象將成為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重點和難點。記者了解到,以廣西 、山東為代表的地方政府都在穩步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全面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將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率降為零,停止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為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奠定基礎。
 
  面對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政策組合拳,上述煤炭行業人士預測,考慮清費立稅、地方政府保證地方收入的訴求,以及其他相關利益方的整體博弈,煤企負擔整體將保持穩定,但資源稅改革并未改變行業整體供求格局,預計短期內煤炭行業仍難以走出需求和價格雙重低迷的態勢。
 
  對于煤炭資源稅改之后的經營,也有不少煤炭企業持有樂觀態度。一家大型煤炭企業相關負責人認為,現在煤炭價格處于低點,給煤炭資源稅改提供了機遇。煤炭企業可以通過提高資源回采率、壓縮成本、整合產業鏈條、實施多元化經營,積極爭取有利政策等方面入手,進而減輕成本上漲造成的經營壓力。
 
  與煤炭企業一樣,一些經濟結構以煤炭行業為主的地方政府也擔憂既得利益受損,影響經濟發展。財稅專家建議,考慮到資源保護和環境治理等任務要靠地方完成,需要大量實際支出,中央可以將其中的一部分資源稅收入通過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返還給地方,通過專款專用,鼓勵、引導地方加大資源保護力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資源輸出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靴子即將落地,接下來還面臨稅目和稅率問題,上述專家表示,我國的煤炭品種有肥煤、氣煤等,需要在稅目上拓寬;并且各地煤炭品種價格差別大,價格認定也非常繁復,需要認定統一的煤炭價格非常困難。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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