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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臺新能源汽車新政

2014-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西省政府今日最新披露,山西出臺新能源汽車新政。山西省正式印發《山西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這意味著山西版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出臺。其中也對甲醇汽車補助標準作出明細。
 
  作為甲醇龍頭企業,就甲醇汽車方面,遠興能源董秘辦相關人士告訴中國證券網記者,“公司原來做過一段時間,使用期間沒發現對發動機有什么損壞。如果未來國家有補貼政策,會考慮繼續做的。”
 
  記者了解到,此次新能源汽車將納入山西省省、市政府采購目錄,鼓勵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
 
  按照《政策措施》,2014—2016年,太原、晉城市屬地范圍內的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客運與環衛、物流、機場通勤、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的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40%(其中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30%)。大同、晉中、長治、運城市上述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上述比例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本部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比例。
 
  為此,將推進配套設施的建設包括,建設充電設施和充換電服務網絡;布局建設甲醇加注站和燃氣加氣站。改造與新建相結合,優先在現有加油站布局甲醇加注設施;統籌加油站與甲醇加注站建設規劃,適度超前推進加注站建設。
 
  據了解,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在山西省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同期,將對山西省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與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汽車、甲醇汽車、燃氣汽車的生產企業,根據產品實現銷售量情況,給予營銷補助,降低消費者購車成本。
 
  具體來看,補助標準為: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 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2016—2017年,補助標準減半。
 

  “新能源汽車研發是山西發展循環經濟的好機遇。”山西省經信委相關人士表示,具有先天資源優勢的山西具備發展新能源汽車的良好基礎。而在多年致力于經濟轉型的山西未來經濟藍圖中,新能源汽車展業將成為其擺脫“一煤獨大”產業格局的重要一環。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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