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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美簽協議便利處理海外帳戶稅收

2014-11-1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右)與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夏千福(左),昨日分別代表本港與美國政府簽署《跨政府協議》,以利便香港的金融機構處理美國的反逃稅機制《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本港金融機構須於2015年3月首次向美國稅務局登記,并與美國稅務局另訂個別協議,藉此徵得份屬美國納稅人身份的客戶同意,包括美國公民、美國居民、指明在美國成立的實體或受美國人操控的實體,每年就相關帳戶資料向美國稅務局作出申報。港府提醒金融機構須評估遵守《稅收合規法案》對個別機構的運作及客戶的影響,同時確保設有程序和系統保障客戶的資金、投資或其他金融工具的權益,免遭第三者預扣,避免協助客戶在本地或海外逃稅。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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