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7日電 中國官方《人民日報》17日就《紐約時報》網站無端指責中國限制對其駐華記者頒發簽證,刊發新華社記者文章批評《紐約時報》失實、失態、失信。
文章說,《紐約時報》網站12日發表社論,批評中國限制向其駐華記者頒發簽證。作為在全球有影響力的傳統大報,社論無疑代表報紙的靈魂。然而,如果細看該社論觀點,只能暴露其言論的失實、失態、失信。
一是失實。紐約時報社論說,外國記者在過去一段時間內一直很難獲得在中國工作的許可。
人民日報文章指出,遠的不說,中國今年舉辦了多次國際大型會議和活動,諸多外國記者齊聚中國進行采訪報道。
剛剛在北京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系列會議,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4000多名記者,人數居歷屆之首;9月,天津舉行的夏季達沃斯論壇上,超過500多名中外記者參會;8月,在南京舉辦的青奧會有境外主流媒體的700多名記者前來采訪。
二是失態。紐約時報社論還說,中方傳遞訊息意在提醒外國新聞機構,他們正在因為自己的報道遭受懲罰。
人民日報文章回應稱,究竟是什么懲罰?如果了解了其中一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黑白自分。
今年1月底,《紐約時報》一名叫王霜舟的記者違反簽證規定,被中方要求離開中國。這件事讓《紐約時報》耿耿於懷,不惜借中美元首記者會的時候舊話重提。
2013年5月,王霜舟從老東家《時代》周刊離職,并交回了中國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國常駐記者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采訪條例》,其常駐記者簽證已經失效,王應在規定時限內離境,或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或居留證變更簽證。隨後,《紐約時報》向中方提交了派王霜舟任駐京記者的申請。但在中方依法依規審理申請的過程中,在不具備《紐約時報》駐京記者資格情況下,王霜舟繼續持原有居留許可入出境。這違反了中方有關法律和規定。
根據國際法的國家主權原則,主權國家享有屬地管轄權和屬人管轄權。外國人受所在國和國籍國的雙重管轄。中國如此,美國也如此。“記者”兩個字絕不是違法違規的借口,“白馬非馬”的詭辯邏輯也絕不是外國記者胡作非為的托詞。
近些年來,中國對境外媒體越來越開放,境外媒體記者在中國采訪越來越便捷。特別是200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采訪條例》,極大方便了境外記者在中國大陸的采訪活動。
人民日報文章強調,《紐約時報》把記者個人違規算到中國政府賬上,這種預設立場、故意誤導輿論的言行,是別有用心的“煽動性”宣傳。
三是失信。現實總能在歷史中找到蛛絲馬跡。2004年,《紐約時報》承認在美國對伊拉克戰爭前錯誤地促進了公?相信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人民日報文章指出,具諷刺意味的是,《紐約時報》現今的這篇社論卻對曾經的丑聞選擇性忘記,并稱該報“從不打算為了迎合任何政府的要求而變更自己的報道”。
《紐約時報》輿論監督員奧克倫特曾總結出美國新聞報道5種“病態的新聞炒作方式”,即求一時嘩?取寵、打匿名消息來源牌、為搶頭版不加核實、千方百計搶“獨家”和媒體袒護記者。
人民日報文章認為,這篇社論并不是《紐約時報》第一次失信,可以預見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奉勸那些戴著有色眼鏡的媒體,走出國門的時候須先學會怎樣尊重他國主權、遵守他國法律,以免再次作出失實、失態、失信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