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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大幅削减污染排放 效果存疑

2014-11-20
来源:华夏时报

   本報記者 馬維輝 北京報道

  九龍治水的混亂局面隨著《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進入收官階段,終於有了殺手鐧。

  11月14日,環保部召開全國環保系統電視電話會議,部長周生賢在部署近期重點工作時提到,“水十條”即將實施,要認真做好各項准備工作,明確分工、細化配套措施,推動水環境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

  《華夏時報》記者11月19日致電環保部新聞處了解到,“水十條”送審稿目前現已報送國務院。權威消息顯示,“水十條”主要思路是“抓兩頭、帶中間”,通過重點保障水質較好的水體和治理黑臭水體,來帶動中間一般水體的汙染防治工作。

  對於這個文件出台,最翹首以盼的是各地環保部門,他們希望“水十條”能夠成為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之後環保工作的又一個抓手。但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本報記者,“水十條”的效果可能不會像“大氣十條”那麼好。

  一波三折

  官方首次公開提到“水十條”是在1月9日舉行的2014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在分組討論中,吉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王國才稱,“水十條”正在制定之中。

  隨後,在馬年春節過後國新辦舉行的第一場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副部長翟青正式向外界宣布,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環保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十條”,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將報請國務院審議。3月28日,在第七屆中國環境產業大會上,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透露,“水十條”將於今年上半年上報國務院。

  編制“水十條”的背景是,水汙染形勢已岌岌可危。數據顯示,全國十大水系水質一半汙染,國控重點湖泊水質四成汙染。以汙染最嚴重的海河流域為例,其主要支流泃河、潮白新河、北運河、大石河等全部都是劣V類水質,占比達到39.1%。

  據報道,“水十條”最早叫“水計劃”,為了與已經出台的“大氣十條”相對應,才改名為“水十條”。環保部下屬的中國環境規劃院是“水十條”編制組牽頭單位和主要技術支持單位。

  雖然“水十條”早在2月就通過了環保部的內部審議,但“聽取各方意見”的環節卻遇到了障礙。直到6月4日,環保部副部長李幹傑在面對媒體提問時仍表示,“水十條”還在抓緊協調,力爭以最快的速度協調各方取得共識,盡快呈報國務院審議。

  對此,駱建華解釋說,水的問題涉及部門較多,需要協調多方利益:建設部門負責市政給排水管網與汙水處理廠的建設,農業部門負責農村源汙染的治理,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保護,國土部門負責地下水資源監測,環保部門負責更多的則是水汙染物的減排;此外,還有發改委負責重點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海洋部門負責海洋汙染的監管,工信部門負責工業水汙染防治,交通部門負責航運汙染防治等。由此帶來的後果就是部門利益分割不清,所以“聽取各方意見”的過程才比較漫長。

  如今,“水十條”終於進入倒計時。李幹傑透露,其主要思路是“抓兩頭、帶中間”:一頭是抓好飲用水水源地等水質較好地區的保障工作,保證水質不下降、不退化;另外一頭針對已經嚴重汙染的劣V類水體,尤其是影響群眾多、公眾關注度高的黑臭水體,要下決心治理好,大幅減少甚至消滅掉。通過這兩頭來帶動中間一般水體的防治工作。

  在具體措施方面,“水十條”主要關注三個方面:一是要大幅度削減工業汙染的排放,二是要管理好城市生活汙染的排放,三是治理好農村河溝、河汊。

  效果存疑

  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是環保部2014年要打的“三大戰役”,其中水汙染防治的重頭戲就是制定“水十條”。

  對於“水十條”,地方環保部門寄予了很高期望。王國才表示,地方環保部門感覺工作有了抓手,從被動走向了主動。資本市場也對“水十條”報以高度關注。6月,“水十條”報請國務院審議的消息一透露,水處理板塊就紛紛見紅。據報道,“水十條”總投資額預計將達2萬億元。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一文件對水務行業的影響其實有限。江蘇(宜興)環保產業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琨告訴本報記者,過去10年,經過4萬億等幾輪投資的洗禮,水務行業的問題不是缺錢,而是“錢怎麼花”。以前,水務行業側重於大規模建設、“量變”;如今,則已經到了提高汙水排放標准、加強水質監測等“質變”的時候。

  馬軍表示,“水十條”的效果可能不會像“大氣十條”那麼好,因為公眾對於水汙染問題的認知度沒有大氣汙染那麼高。“大氣十條”頒布之前,我國就已經實施了空氣汙染信息公開制度,用了3年時間,從很落後的狀態基本追趕上了發達國家的水平,所以公眾對大氣汙染問題都非常重視。但在水汙染信息公開方面,我們做得還遠遠不夠。

  例如,空氣汙染信息公開現在已經做到每小時一次了,而水汙染信息公開方面,做得好的地方也僅僅是每周一報,其他地方有的是月報,更多的則是年報,甚至不報。檢測指標雖然多,但公布的卻很少。

  因此,馬軍表示,“水十條”必須借鑒“大氣十條”的經驗,讓公眾知情,形成共識,才有可能推動其真正落實。

  (華夏時報)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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