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醫療法規有望率先在深圳出臺。11月26日,深圳市人大向媒體通報《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下簡稱《條例》)已結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近期將提請人大常務會議審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條例》主要就醫療服務事業中亟待規范和解決問題先行立法,并在醫療資源配置標準、鼓勵社會資本辦醫以及醫生多點執業方面有所突破。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在總則中明確,醫療機構不分投資主體、經營性質,在醫療服務準入、醫保定點、職稱評定、等級評審、科研立項、醫學繼續教育、重點專科和特色專科評審及建設等方面,享受平等對待。
政府衛生支出不低于8%
《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專章規定財政投入、醫療用地等醫療資源配置與保障。
《條例》擬規定,市、區政府地方性財政支出總額中,政府衛生支出所占比例應當不低于8%。
與深圳的經濟能力極不匹配的是,深圳的醫療資源相對缺乏。2013年,深圳每千人醫生數、床位數分別為2.47人、2.75張,均低于北京、上海和廣州,甚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013年全國平均千人床位數為4.55張).
優質醫療資源更加緊缺。“在國內具有比較優勢的醫院和學科不多,專科體系不夠完備,缺少腫瘤、口腔等專科醫院,缺少國內國際知名的醫療專家。”深圳市衛生計生委不久前啟動醫療衛生“三名工程”,即面向全球引進名醫(名科)、名院、名診所時,向媒體通報稱。
現在看來,這背后,很大程度上有醫療投入不足的原因。
據深圳衛計委提供的數據,2009年-2012年,國家衛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分別為6.31%、6.38%、6.83%及6.65%,而深圳的相應比例為3.8%、3.4%、4.9%、6.6%。
“據我所知,目前國內還沒有一部法律法規將財政對醫療投入的比例明確寫進去。”深圳市人大科教文衛工委副主任戴廣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然而,政府加大醫療支出并非僅投向公立醫療機構。《條例》中擬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和承擔的公共衛生工作給予財政補貼、稅收獎勵。
2013年,深圳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三級醫院的若干規定》,其中明確,社會辦三級醫院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床位按照每床1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其為本市參保人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按每門診20元/人次、每住院60元/床日的標準進行補貼。社會辦三級醫院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納稅額的40%予以獎勵。
《條例》如果獲得通過,去年僅限于三級醫院的優惠將成為深圳非公立醫療機構享有的普惠性政策。
多點執業無需第一執業單位批準
醫療行業備受關注的多點執業問題,也在《條例》中有所體現。
《條例》中規定,在深圳執業的醫師,應當向深圳市醫師協會申請辦理執業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可在深圳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深圳市外具有副高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經備案后即可在深圳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醫療機構應當與醫師就工作時間、薪酬待遇、發生醫療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承擔、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
“在這方面,最主要的突破是以后在深圳,對于醫生而言,不存在第一執業機構的問題,想要多點執業的醫生也就沒有必要被卡在必須經第一執業機構批準上了。”深圳市衛計委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陸鈺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除了掃除多點執業障礙,在紓解看病難問題上,《條例》還著力建立分級診療體系。
深圳市衛計委副主任許四虎通報說,《條例》明確不同層級醫療機構的責任分工和醫療機構間的轉診標準和流程,形成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合理就診秩序,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這主要包括,按醫療機構的層級逐級提高層級醫療機構的收費標準,提高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社會醫療保險支付比例,降低患者的自費比例,引導居民分級診療,并要求二級、三級醫院的專家和專科預約掛號應當優先安排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師轉診的患者。
此外,針對醫患糾紛這一突出問題,《條例》要求醫療機構開展執業活動,應當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并要求保險公司參與醫患糾紛的調查、評估、協商、賠付等過程,減少醫患雙方的正面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