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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哪個地方的執法標準?

2014-11-29
来源:戴子熙

  過去兩個月,本港警方針對「佔領運動」的執法行為,引來了一些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的非議。巧合的是,美國 過去幾天也出現了震動全球的社會騷亂,但美國政府對待國內外騷亂事件卻出現截然不同的態度。筆者不禁要問「佔 中者」,你們在謾罵香港警方執法不公的同時,到底有沒有看到美國警察是怎樣執法的?

  港警較美警文明

  「佔中」發生至今已經63天。在過去兩個月來,佔領者肆無忌憚挑戰法治,癱瘓交通,嚴重影響市民生活生計, 令社會根基搖搖欲墜。但香港至今尚未發生更大的動亂,其原因在於本港有一支優秀、專業的警隊。也正因如此,不 少「佔中」示威者極盡一切手段挑釁、抹黑警方,試圖將「佔領運動」不斷延續下去。

  以近日為例,一到晚上,就有為數不少的示威者故意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山東街一帶聚集。更有示威者試圖衝出 亞皆老街、彌敦道十字路口,聲稱要「過馬路」而在附近行人路聚集,意圖擾亂社會秩序。大批警員被迫要在附近各 路口駐守。筆者前晚經過旺角,就目睹到不少年輕人在現場挑釁警方,並與警方衝突。如今旺角雖然已經清場,但一 些街道的交通道路仍然癱瘓,旺角依然整夜不安寧。

  巧合的是,近來美國警察也與香港警方一樣,面對如何應對騷亂的難題。過去幾天,美國黑人青年布朗被槍殺一 案,密蘇里州聖路易士縣大陪審團決定不對涉事白人警員威爾遜作出刑事檢控,引發黑人民眾普遍不滿,許多人跑上 街示威,有些人更佔據大橋、隧道和主要高速公路,引起社會混亂。

  從美國政府的角度而言,許多示威者的行為明顯嚴重違反了法律,包括有些人在警署外聚集,更有人縱火燒警車 。而本港的「佔中者」則多是非法集結或者挑釁警方,雖然手段沒有美國暴徒那麼嚴重,但在本質上都是一樣,即從 事一些違法的行動。

  本港高等法院發出禁制令多時,「佔中者」視若無睹,公然藐視法庭,警方才在旺角執行清場行動,以及阻止示 威者再次堵塞交通要道。這完全是維護法庭尊嚴、維護香港法治、順應民意之舉。

  可以說,香港和美國政府面對社會騷亂時都採取了恢復秩序的措施。但對比美國警方強硬的暴力鎮壓,本港警方 對付示威者的手法卻文明多了,只是驅趕示威者而已,並沒有動用過度武力。

  奧巴馬雙重標準

  諷刺的是,美國總統奧巴馬這邊廂譴責國內示威演變成騷亂,指任何人都無藉口去使用暴力,破壞財物,另一邊 廂卻採取另一個標準,暗批本港警方對付佔領者不人道。本港警隊嚴格執法,還市民以秩序、還社會以法治,得到多 數市民的支持。為何美國政府在對待騷亂上持有「雙重標準」?「佔中者」口口聲聲要追求美國式的普選,他們是不 是也要嘗試一下美國式的警察執法標準?

  環顧全球多數國家,對警察執行公務都給予了較大法律保障。美國在刑法中就設有襲警罪,並規定「在警察執行 公務時,任何與其身體上的接觸都被視為違法,警察有權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對對方採取行動。」但與美國不同的 是,本港警察不但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反而像是「娘娘腔」的執法人員。警方近日加派人手在旺角各個路口駐 守,不時截停途人,搜查他們的背包,本來是正常的工作,也被一些人批評為擾民。

  這些細節正正說明本港警方的警權實在太小了,社會對警察使用合法手段應對暴徒並沒有給予強有力的保障。既 然大多數港人已經對「佔中」受夠了,社會各界就要大力展示支持警方執法的鮮明態度,令佔領者不敢輕舉妄動,再 次胡作非為、擾亂社會。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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