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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之界:猥亵还是误会?

2014-12-15
来源:香港商报
    文/李鹏飞
   
    珠海市公安局早前对外宣布:经警方多方核查,网传「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视频中当事人男子与女童系父女关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当事人一家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澄清。值得玩味的是,警方的回应是「我们搞清楚了女童和男子间的关系」,而不是「男子没有猥亵女童」。警方认为「他不可能猥亵女童,因为两人是亲生父女」,但逻辑有悖以往犯罪数据:大量相关调查都说明,针对幼童的猥亵或性侵中,亲人、熟人下手最常见。过去一年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中,80.20%均为不同程度的熟人犯罪,甚至不乏至亲。但很多时候「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心态毫无自我审查的代代相传,直到今日,警方态度依然是:这是一家三口的事,公权力不关心、不介入。
    
    近亲迫害不鲜见
    
    纵然视频中的行为并非猥亵,当地警方也应据此继续核查,并不应将其作为事件定性的砝码。毕竟,能够证明陈某「日常生活中绝无猥亵行为」的,主要是当事人陈某妻子的证言,再就是陈某自己所说的「试图哄女儿开心」。而谁又会不打自招,将自己的行为定性为犯罪呢?孩子再年幼,心智再不成熟,也是法律严格保护的个体;虽然对父女间的亲密行为的界限很难做出白纸黑字的规范,但这并不代表这一亲密行为不受任何约束,父亲想怎麽亲吻和拥抱,就怎麽亲吻和搂抱。
    
    近年来,随着各种幼童被性侵悲剧发生,保护儿童利益日渐成了高度敏感的社会问题,但中国儿童遭性侵被低估、漠视却是不争的事实。由於中国社会的舆论氛围倾向於不作熟人性侵儿童的「罪恶」假设,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很多父母不仅未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教会他们懂得身体上哪些部位为不容许他人侵犯的隐私部位,甚至还有意无意地毁坏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大程度地杜绝「虐待与忽视」这两个因素,才是儿童保护的基石;在防范儿童遭遇性侵的领域,中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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