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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罵戰小米美的 格力陷侵權官司

2014-12-29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不久前,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在公開場合指責小米和美的偷了別人的專利,同時評價小米戰略入股美的是“兩個騙子在一起,是小偷集團”。

  此言論一出引發了公眾高度關注,不過令董明珠沒想到的是,她話音未落,一篇陳述格力侵犯專利的長文就在網上流傳開來。這篇長文的作者是蘇州貝昂科技(以下簡稱“貝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冉宏宇。

  長文只是前奏,糾紛持續升級,12月19日,貝昂科技將格力告上法庭,稱格力剽竊其相關技術。

  格力被訴侵犯專利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董明珠把“小偷、騙子”的罪名扔給美的集團和小米公司後不久,貝昂科技董事長冉宏宇趁熱打鐵,將正在起訴格力電器侵權一案的進展公之於眾。冉宏宇稱,格力剽竊了貝昂科技的技術專利,是真正的小偷。

  公開資料顯示,貝昂科技註冊地為蘇州,主要為家庭、辦公室、醫院及工業提供清潔空氣解決方案。

  貝昂科技與格力之間的恩怨緣起兩次未成形的合作。據冉宏宇介紹,2008年經珠海科技局推薦,貝昂科技帶著“離子風”淨化器的原型機到格力,“零耗材、零聲音”的技術特點被格力看中,兩家企業簽訂合作協定和保密協議,在2009年10月到2012年12月間展開合作。合作之初,格力表現出對貝昂科技自主研發的“離子風”技術的看好,並表示希望將此技術運用到空調上。但之後格力以產品的成本、體積與格力產品體系標準不符為由,終止了這種合作關係。

  不過,這並非結束,2012年5月,格力再次表現出對貝昂科技技術的興趣。兩家企業再次簽訂空氣淨化器生產合同。按照合同分工,格力負責外觀及風道設計,貝昂科技負責電子、機構及材料等核心模組,機器上市後,貝昂科技轉作核心部件供應商。

  然而好景不長,在研發的產品大松(格力電器旗下子品牌)KJFC230樣機驗收後,格力再次叫停合作。“第一次叫停是有理由的,我們能從自身找原因,但這次無理由叫停,前且格力還帶走了設計圖紙,這讓我們非常不滿。”

  冉宏宇稱,目前格力推出的“大松KJFC230”離子型空氣淨化器主打“零耗材”,使用了貝昂科技的技術,但並沒有向貝昂科技繳納專利使用費。此外產品核心部件的尺寸、形狀和原來貝昂科技合作提供的圖紙完全一樣。對於具體技術名稱等細節,貝昂科技稱目前處於訴訟階段不便向外公佈。“目前我們會就三到五項專利技術侵權進行訴訟。”

  對於此事件,《中國經營報》記者向格力方面進行求證,格力新聞處相關負責人不願做過多評價和表態,只是稱格力也會訴諸法律。經濟法律師邱寶昌指出,若是涉及到侵權,提出訴訟方可以提出申請禁止令(禁止銷售),不過法院是否批准還得依靠相關的取證和調查。不過,記者發現格力剛剛投放市場的的空氣淨化器KJFC230產品仍在京東商城進行銷售。

  勝負不重要?

  空氣淨化器行業分為兩種技術,一種是高效過濾技術,另一種就是靜電吸附技術,也就是無耗材技術。近兩年,隨著國內大中城市霧霾天增多,城市人群越來越注重健康,空氣淨化器市場風生水起。市場上最火的產品除了國外的高端品牌就是一些新興創業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粉絲運營、眾籌等新的行銷手段迅速打開了知名度。小米空氣淨化器前不久也以超低價的顛覆姿態上市。

  一些綜合性家電企業表示出對市場的看好,但缺乏相關技術儲備,一些專業型選手擁有技術和人才儲備,資金卻成為短板,兩類企業一拍即合。

  但據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介紹,此類合作往往熬不過“試合作”階段,分道揚鑣的企業不在少數,一方面由於雙方訴求難以達成共識,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技術提供方的技術難以達到大公司的技術考核標準。空氣淨化器處於市場成長期,出現這樣的糾紛也實屬正常。

  對於案件雙方勝算的可能性,經濟法律師邱寶昌指出,案件最後的成敗,就看雙方的舉證。

  業內人士指出,國內家電行業智慧財產權環境並不盡如人意,侵權事件不易認定,侵權企業對相關技術調整就能規避法律條款。對於此種說法,邱寶昌指出,這就要看侵犯的專利的類型,此專利是否處於權利期,覆蓋的相關技術的範圍等等。

  也有觀點認為,貝昂科技正好處於空氣淨化器的推廣期,此次訴訟是為了借格力品牌炒作。對此種說法,冉宏宇一再強調,貝昂科技已經提起訴訟,格力也會應訴,法庭自然會有責任認定。此次專利訴訟並不是一次口水戰,並不存在刻意炒作的意圖。

  即便如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和格力這樣的中國最大的空調企業對簿公堂,不管最後貝昂科技是否勝訴,在行銷效果方面都是贏家。家電分析師劉步塵認為,若沒有此項與格力的糾紛,貝昂科技的認知度非常低,之後即便敗訴也會給公眾一種貝昂科技可以與格力比肩的印象。在行銷層面打了一個勝仗。

  專利保護成本之困

  格力和貝昂科技的糾紛結果只有等待法律的最終判決。業內人士認為,專利糾紛案在中國製造行業屢見不鮮,原因在於在國內專利保護成本高、專利侵權成本低。

  冉宏宇介紹,和格力第二次合作告吹是2012年的12月,現在才能夠進行訴訟是由於只有等到在公開管道買到格力涉及專利侵權的相關產品並進行比對公證後,才可以訴諸法律,時間成本相當高。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格力身上,2008年,格力狀告美的睡眠空調侵犯專利,三年之後格力才打贏了這場官司。消費電子產業觀察家梁振鵬認為,專利訴訟不僅時間成本高,經濟成本、人力成本也很高,相對應地,專利侵權成本卻相對較低。

  不少小企業為了尋找合作機會,一般會向大企業展示相關技術,以博取對方的信任,保密技術或者專利洩露後即便獲得賠償也難以彌補損失,並錯過了市場擴張的最佳時間。而對於大企業,相關的賠償難以起到懲戒作用。

  劉步塵指出,目前中國專利保護的整體環境不佳,成本一高一低影響了企業創新積極性,對整個製造業的發展不利。研發創新耗費的人力物力巨大,拿來主義如此輕鬆,願意潛心做研發的企業少之又少。劉步塵也呼籲有關部門能加大專利保護力度和侵權處罰力度,提升企業的創新積極性。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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