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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罰李旭利鄭拓終身市場禁入

2014-12-30
来源:證券時報網

  核心提示:證監會最新公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時任交銀施羅德投資總監兼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的李旭利被證監會取消了基金從業資格。

  證監會最新公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時任交銀施羅德投資總監兼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的李旭利被證監會取消了基金從業資格,同時,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無獨有偶,李旭利的同事,時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的鄭拓也因“老鼠倉”被證監會取消了基金從業資格,并被判終身市場禁入。

  2009年4月7日,在交銀施羅德旗下藍籌基金、成長基金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股 票進行建倉的信息尚未披露前,李旭利指示五礦證券深圳華富路證券營業部(現為五礦證券深圳金田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李某君,在李旭利及其家人控制的岳某 建、童某強名下兩個證券賬戶內,先于或同期于藍籌基金、成長基金買入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股票,累計股票成交額52263797元,并于同年6月間將上述股 票全部賣出,通過股票交易的差價獲利8992399元,此外還分得工商銀行股票紅利1723342元。

  2012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刑事判決書》,認定李旭利在2009年4月7日的行為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非法獲利 10715742元,依法判處李旭利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80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13年10月,上海 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證監會認定李旭利的行為違反了原《基金法》,因此取消了李旭利的基金從業資格,并認定其終身市場禁入。

  鄭拓曾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11只股票,獲利1242萬余元。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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