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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12連跌 多地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

2015-01-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國內成品油價格12連跌的背景下,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是否取消成為焦點。

  昨日(1月14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消息稱,從1月15日起北京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不過,由於燃油附加費的取消涉及到對北京市出租車計價器進行調整,所以北京市發改委將1月15日至1月21日定為過渡期,期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並行,到1月22日,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獲悉,除北京外,沈陽市區營運的出租車從2015年1月1日起已經停止收取每車次1元的燃油附加費。

  成品油降價引發附加費取消

  就在幾天前,國內的成品油價格再次下調。

  1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80元和230元,預測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分別降低0.13元和0.2元。

  在這次下調之後,國內成品油價格已經迎來了12連跌,在這個背景下,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是否取消引來了議論。

  實際上,近來全國各地的出租車市場顯然不太平靜。2015年的第一周,沈陽、青島和南京,3座城市分別發生不同程度的出租車停運事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1月4日,元旦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沈陽出租車集體停運,其中的原因就包含燃油附加費的取消。

  記者獲悉,在2014年末,隨著國內成品油價格的“11連跌”,93號汽油價格降到了6.2元/升,這低於沈陽為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收取而劃定的標准,因此自2015年1月1日起,沈陽免征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就在昨日,北京市發改委宣布取消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取消之後該市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卓越咨詢成品油分析師張斌表示,油價經過多輪下降,但每個城市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調整千差萬別,根源在於各地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的形成機制並不相同,定價區間應該是多少,調價窗口時間應該多長,都是地方政府自己說了算。

  按照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消息,在201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為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期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並行,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1月22日起,該市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北京達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

  受國際燃油期貨價格下跌的影響,國內成品油價格迎來“12連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為每升6.07元。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此前發布的 《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北京市出租燃油附加稅就會面臨取消。

  2013年,北京市發改委發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將北京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標准與油價變動幅度實行聯動。根據規定,聯動以3個月為一個周期,定期測算油價變動幅度,調整燃油附加費標准。92號汽油的最高零售價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如果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隨著本周國家發改委宣布國內成品油價格再次下調,北京市最新汽油零售基准價格也再次下調,其中和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捆綁聯動”的92號汽油的最高零售價格為6.63元/升。

  北京市發改委稱,2013年7月1日以來,該市已經過6個燃油附加費調整測算周期,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燃油附加費進入第七個動態調整測算周期。

  綜合考慮當前油價水平及變化趨勢,周期內平均油價與7.57元/升相比,變動水平超過0.8元/升,達到北京市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

  據悉,此次燃油附加費調整後,北京市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起始期油價按照2015年1月15日燃油附加費調整日當日油價6.07元/升計算,新的測算周期自2015年1月15日起。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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