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萬家成報道:「長毛」梁國雄早前接獲警方通知預約拘捕,昨午應約到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隨即被警方以涉嫌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拘捕,他依樣葫蘆拒絕保釋,稍后獲無條件釋放,警方表示會保留檢控權利。
涉煽動「占中」非法集結
梁國雄昨午到灣仔警總時,有10多人在警署門外聲援,當他進入警署前,高叫警務處長曾偉雄、行政長官梁振英下台等口號。他逗留約2小時后,步出警署,宣布警方已正式拘捕他,罪名涉及他在占領行動初期、即去年9月28日至10月初期間,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梁國雄透露,他雖然已被捕,但警方并無扣留他,亦無主動提及保釋條件等問題,只謂等待警方和律政司進一步調查搜證后,會再聯絡他到署助查。他續指,在警署逗留期間有觀看多段涉及占領事件的片段,包括電視新聞、警方拍攝片段及部分在龍和道拍攝的片段,又呼吁各界要聲援不知名的被捕人士,以示支持。
警方表示,昨午在灣仔區拘捕一名姓梁男子(58歲),涉嫌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該名男子拒保候查,警方將保留檢控權利,案件現交由刑事總部調查隊跟進。
冲擊立會案 黃洋達罰款5000
【香港商報訊】「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去年6月6日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涉嫌冲擊立法會被捕。他否認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兩罪受審,昨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考慮到會議沒有被阻礙,黃的行為亦非最激烈,判他罰款5000元。
35歲的被告黃洋達,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與其他示威者有冲擊行為擾亂秩序,被告當時站在門口是圖阻大門關上,而非進入大樓,故裁定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則罪名不成立。
曾浚瑛涉阻立會保安執勤
另外,26歲社民連成員曾浚瑛,亦因去年6月13日反東北撥款示威被捕,昨亦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受審。立法會保安助理作供指,他當日收到指示有人冲入立法會,他在立法會大樓地庫停車場發現曾,他截停曾時遭他拗傷手指。
他否認用手箍曾的頸項,及將曾按在地上不斷對他說「X你老母」,反稱是曾的頸移向他手中,案件今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