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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踢保」推卸刑責

2015-01-22
来源:香港商报
 
壹传媒前总裁黎智英昨日前往湾仔警署应「预约拘捕」
 
    一眾「占中」搞手在「占領」期間高呼參與「公民抗命」,事后一定會承擔刑責,以顯示所謂「道德高地」云云;但事實是,他們不但沒有承擔刑責,對自身的罪行直認不諱,近日更紛紛到警署「踢保」,之后還要沾沾自喜的表示警方奈何不了他們,所謂承擔法律責任不過是一個笑話。
    
    玩弄程序挑戰司法
    
    「踢保」的意思,是指嫌疑人應警方要求到警署報到后,拒絕再續保,警方如要拘留疑人,便須於拘留最多四十八小時,決定是否落案提出起訴。
    
    一班「占中」搞手有組織地到警署「踢保」,原因是看準「占領」行動規模極大,持續時間長、參與人數眾多,警方要將嫌疑人提出起訴,需要進行大量的搜證及文書工作,絕不可能在幾日之內就完成程序,於是遂以「踢保」迫使警方對他們「無條件釋放」。
    
    這種做法是在鑽法律空子,也是對司法的挑戰,明顯是一班毫無專業操守的大狀律師「教路」,不值得效法,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擺出一副得意洋洋的姿態。
    
    踢保獲釋不等於無罪釋放
    
    更可笑的是,「占中」搞手以為藉「踢保」就可以「無條件釋放」,可以不用承擔任何刑責,這不過是癡人說夢。
    
    為甚麼警方搜證需時,不能即時作出檢控?原因是有大量「占中」搞手的犯罪證據需要處理,包括網上片段、照片、他們發表的言論等。
    
    香港是法治之區,有人有組織、有預謀的破壞法律,損害社會秩序,難道一句「爭取真普選」,就可以將罪行推卸得一乾二净?這是絕不可能的。不論有多少人「踢保」,不論他們如何氣燄囂張,都必定要為他們所犯的罪行承擔刑責。
    
    「踢保」不過是在玩弄法律程序,但卻不能凌駕於司法,不能對抗法律的正義。他們的行為只是自欺欺人,也是夜行人吹哨子——給自己壯膽而已。
    
    如果他們推崇的甘地、馬丁路德金看到這些高舉「公民抗命」的人是如此不堪,也不知是何感想?
    
    何子文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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