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新聞通報會上獲悉,為加快我區自主創業服務載體建設步伐,以創業帶動就業,年內我區將創建28個創業孵化基地。
基地的準入門檻有:申報主體必須身份合法,有固定辦公場所,且場地面積原則上不低于600平方米,可容納孵化企業不少于10戶。為孵化企業提供場地及公共服務設施時,價格要低于市場價位。基地要能夠切實為孵化企業提供創業指導、政策和信息咨詢服務,幫助孵化企業自主創業。基地可申請管理服務補助資金,每扶持一戶孵化企業成功運營一年并帶動3人以上就業的廠房類、園區類基地,可獲每戶不低于1.3萬元/年標準的補貼,樓宇類、鋪面類、市場類基地獲每戶不低于1萬元/年的補貼,期限為兩年。
入駐基地的孵化企業,可以是畢業學年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未納入國家安置的退役軍人、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民工,也可以是年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凡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可按規定享受多項補貼:孵化企業可按季度申報場地和水電補貼,補貼標準最高達1300元/戶/月,期限為兩年;入駐基地的孵化企業納稅經營滿1年并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2000元/戶的一次性補貼;吸納就業困難群體和就業援助對象的孵化企業,給予1500-2000元/人不等的一次性補助。此外,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者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記者/姚琳 實習生/黃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