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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回應“抄襲不作為”指責 稱推原創保護機制

2015-02-02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據新華社電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襲問題引起的“道歉潮”。《羅輯思維》因“盜版”原創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國企業家》雜誌因未按規定使用《財新》的稿件而道歉……“1人原創,99人抄襲”,成了微信公眾號的真實寫照。

  然而道歉和抄襲仿佛是一對平行線,先抄再刪帖道歉。抄襲公眾號就這麼心安理得。

  1月25日下午,網路女性情感專欄作者楊冰陽為自己萬余字的文章敲下了句號,“每日堅持不懈地構思、創作、排版、修改,為的是46萬忠實粉絲的信任”。

  文章發佈的同時,超過8個抄襲號同時運作起來,複製、刪改、粘貼好不熱鬧。

  同時,一大批靠抄襲起家的微信“大號”早已把讀者們每一次的閱讀、點贊都變成了可觀的收入。

  來自多家公關公司的報價單顯示,在粉絲數上萬的公眾號中發佈一篇軟文的價格,從百元到5萬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廣告,也是很多“大號”的收入來源之一。

  另一方面,有作者質疑微信面對抄襲“不作為”。“微信收穫了足夠的用戶量和知名度,那麼在海量資訊到達的同時,配套的法律責任也應相應跟上。”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喻國明說。

  “法律對微信的責任和義務有明確的規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援引侵權責任法第36條“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來說明,微信平臺在明知和應知的情況下,如及時撤銷存在侵權的內容則沒有責任;若接到舉報依然不及時撤銷,則會負有連帶責任。“法律意義上的"及時"一般被認定為48小時,而一旦舉報的內容緊急則應將"及時"限定在24小時以內。”楊立新說,從執行層面來看,微信平臺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需要負起的責任還有很多。

  微信回應“抄襲不作為”

  微信開啟 原創保護內測

  信報訊 (記者楊小丹)針對新華社發文批評微信面對公眾號上的大範圍“抄襲”不作為事件,微信團隊昨日回應,微信已開始原創保護內測,將來會更完善。

  “新華社的小夥伴發了三篇文章,說微信公眾平臺上的抄襲現象。說得好,抄襲的確是人神共憤,是對原創作者無恥的偷竊行為。微信作為平臺,堅決抵制這種行為。”昨日,微信團隊回應,1月22日,微信公眾平臺已上線“原創聲明”功能,申請了原創聲明的文章群發成功後,微信的原創聲明系統會對其進行智慧比對,自動對文章添加“原創”標識。當其他使用者轉發時,系統會自動標明出處。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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