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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的一次“共和實驗”?

2015-02-02
来源:第一財經日報

  在2015年1月的最后一周,自市場經濟在中國發育以來,爆發了一場石破天驚的大事,這就是阿里巴巴和國家工商總局基于淘寶平臺若干問題的爭議、對峙,以及迅速的偃旗息鼓。正當各方都在想象未來“戰爭”如何演繹時,雙方突然“握手言和”,工商總局表示此前發布的對阿里巴巴的白皮書無法律效力,阿里巴巴表示將配合政府打假。

  筆者愿意把這一事件,當成市場經濟在我們這個共和國的一次“共和實驗”。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是法治經濟。要支撐市場的擴展和深化,而且這種擴展又是健康可持續的話,就需要一種行之有效的法治架構。它能涵蓋市場經濟下的所有利益主體,最重要的是作為產品與服務供應方的企業,以及作為產品與服務需求方的消費者。它既要保護企業的法權(作為法人的法定權利),又要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作為個人的經濟權益)。

  市場經濟有著巨大的活力,但并不能保證自身的純潔,蓋因絕大部分利益主體的驅動力都是牟利,如無內外節制,很可能走向唯利是圖、為富不仁。

  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消費者、政府之間,信息的充分披露和交流是必需的,各方表達自己利益的權利是必需的,而遵循法治精神也是必需的。這其中包含的就是“共和”的思想,也就是獨立自主表達主張、尊重不同意見、通過協調防止沖突的思想。

  歷史地看,最早的共和國都是與發達的商貿活動聯系在一起的,如古希臘雅典城邦、古羅馬共和國、威尼斯、阿姆斯特丹。商業活動之不同于強盜活動,在于任何交易都可商量,雙方自愿才能完成。由于商業力量是最持久的“求和的力量”,所以“沒有商業就沒有共和。真正的共和國只能是商業共和國”。歐洲啟蒙運動中,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更斷言,共和的精神是和平與憲法。在思想史上,共和所鐘情的美德往往被界定為——自我控制、自我負責、自我實現、自我反思、尊重不同意見、理性、獨立、平和。

  西塞羅《論共和國》一書將共和國(ResPublica)視為“許多人基于法權的一致性和利益的共同性而結合起來的集合體”。即使意見不同,也可以和平相處,內省自我,調整自我,而不是一定要在對立沖突中分出高下,以逞自我。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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