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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支付制度改革:萬億財政資金怎么花

2015-02-03
来源:21世紀經濟報道

  2014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達4.68萬億。中央財政集中的財力主要用于增加對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有力促進了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如專項轉移支付涉及領域過寬,分配使用不夠科學;一些項目行政審批色彩較重,與簡政放權改革的要求不符;轉移支付管理漏洞較多、信息不夠公開透明等。

  本報記者 周瀟梟 北京報道

  2月2日,國務院公開《關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意見》(下稱《意見》),作為財政體制中重要組成部分的轉移支付,在此輪財稅改革中的改革方向大致明確。

  曾有專家測算,1994年-2012年,轉移支付占地方政府財政支出的平均比重約為40.5%。根據2013年全國財政決算,轉移支付占地方公共財政收入比重為37%。

  這意味著地方10元錢財政收入中,有3.7元來自中央轉移支付,這僅僅是全國平均水平,實際上中西部省份對中央財政的依賴程度要更高。財政部數據顯示,2014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達4.68萬億。

  對于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地方省份比較關心的是“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東部發達省份因外來人口較多帶來的公共財政支出負擔加重的問題,有望獲得更多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

  而遭外界詬病較多的專項轉移支付將采用項目法或因素法進行分配。因素法,即根據客觀因素來分配資金,因規則相對公允,成為多地專項轉移支付改革中選用的方式。

  《意見》還強調要推進信息公開,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安排及執行情況在全國人大批準后20日內由財政部向社會公開,公開具體項目、規模、管理辦法和分配結果等。

  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

  《意見》指出,中央財政集中的財力主要用于增加對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有力促進了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如專項轉移支付涉及領域過寬,分配使用不夠科學;一些項目行政審批色彩較重,與簡政放權改革的要求不符;轉移支付管理漏洞較多、信息不夠公開透明等。

  近幾年,轉移支付的信息透明度有所改善。2014年首次詳細公開了2013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各項資金額度。

  不過,具體各個部委掌握多少專項資金,具體每個專項資金額度多少,如何分配等信息,仍未公開過。目前僅知道,2014年實現了將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由2013年的220個壓減到150個左右。

  財政部預算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不少轉移支付項目,特別是涉及民生的轉移支付項目,出發點是好的,政策目標也是明確的,但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因素影響,基層政府在執行中出現了偏差,導致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問題時有發生。

  為了解決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最后一公里”問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是辦法之一。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實現轉移支付資金的公開透明至關重要,審計、社會公眾的監督才能跟進。通過公開透明,也能提高資金分配的效率,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一般轉移支付逐步提高到60%以上

  《意見》提出要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逐步將一般性轉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

  財政部預算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我國人口多、地域廣,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區域協調發展任務重;同時,中央政府支出規模相對較小,大部分支出在地方實現——基于這一現實,我國轉移支付應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

  2013年全國財政決算顯示,中央對地方一般轉移支付決算數為2.45萬億,專項轉移支付決算數為1.84萬億,兩者在轉移支付資金中分別占比約57%和43%。

  至于資金分配方法,《意見》指出,科學設置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因素、權重,充分考慮老少邊窮地區底子薄、發展慢的特殊情況,真實反映各地的支出成本差異,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均衡性轉移支付主要根據因素法來分配,這些因素也在不斷調整,如將少數民族、農業占比、水源涵養區等考慮進去。近幾年,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像廣東、江蘇這樣的東部發達省份,戶籍人口少、外來人口多,現在強調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因此也需要合理增加這些地方的轉移資金量。

  專項按項目法

  或因素法分配

  針對最易造成“跑部錢進”的專項資金,《意見》也給出了規范辦法。

  對用于國家重大工程、跨地區跨流域的投資項目以及外部性強的重點項目,主要采取“項目法”分配,實施項目庫管理,明確項目申報主體、申報范圍和申報條件,規范項目申報流程,發揮專業組織和專家的作用,完善監督制衡機制。

  對具有地域管理信息優勢的項目,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選取客觀因素,確定合理權重,按照科學規范的分配公式切塊下達省級財政,并指導其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按規定層層分解下達到補助對象,做到既要調動地方積極性,又要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專項,可改變行政性分配方式,逐步推動建立政府引導、社會組織評價、群眾參與的分配機制。

  近年來,各省均加大了專項轉移支付的清理和合并,多數省份在改革實踐中,多采用“因素法”的方式來分配資金。

  王朝才表示,雖然說要提高一般轉移支付比重,但專項轉移支付也很有必要。不過需要改進目前資金管理方式,像美國轉移支付主要是專項,但資金的分配是根據客觀因素,如教育撥款,根據各地學生數、老師數等來分配,分配辦法比較公正客觀,這能減少其中的權力尋租。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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