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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車險諸多"霸王條款"被修改

2015-02-06
来源:北京晨报
  晨報訊(記者 孫春祥)車險購買之后不能及時生效、高保低賠、第三者責任險不包括車主或司機家人……這些霸王條款被廢除或修改。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就《2014版商業車險行業示范條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現行的車險條款中,“高保低賠”最受詬病。所謂“高保低賠”是指車主為續保車損險時,一旦車輛出現全損,保險公司只按車輛折舊后的實際價格理賠。對此,新的示范條款中要求,在發生全損時,應該按照保險金額為基準計算賠付。在發生部分損失時,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對于經常見諸法律糾紛案件的第三者責任險對被保險人或者司機家人無效的問題,示范條款也做出了修改,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
 
  此外,目前保險公司執行的合同慣例是要待繳納保險費之后的次日零點才能生效。此次示范條款修訂過程中刪除了保險單中的“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而是給投保人一個選擇,既可以選擇“次日零時生效”,也可以選擇“即時生效”。
 

  除了上述改變外,新版示范條款還將現行的38個附加險整合為11個,一些與實際風險保障關系不大的和涉及增值服務的附加險被刪除。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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