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中央巡視組所反饋的央企專項巡視情況,引來的媒體“反腐清單見證國企高薪養廉失靈”的感慨。事實上,高薪養廉這樣的制度,全世界都不存在。在國家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官吏俸祿,提高其物質生活,鼓勵其為政府效力,是必要的,但如果把它作為防貪養廉手段,認為“祿厚則人知自重”,這便陷入了認識誤區。高薪養廉是個偽命題,也是個老話題,我們再次提出來,是希望下次再遇到和公務員待遇有關的問題時,專家們不要再拿高薪養廉當作“擋箭牌”了。
別鬧了 全世界都不存在高薪養廉
一段時期以來,所謂高薪養廉的論調頗有市場,無非就是說讓官員高收入,他們就可能不會動貪汙受賄的腐敗念頭了。而反觀現實,顯然未必是那么回事。以國企為例,從最終控制人為中央國家機關、中央國有企業及國資委等類型的上市企業年報發現,2013年董事長、總經理薪酬超過60萬元的企業達到168家。其中年薪超過400萬的有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總裁麥伯良869.7萬元、副總裁趙慶生430.8萬元,以及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583.43萬元、總經理程博明576.73萬元。當然這還不算他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市值。然而就在這種高薪之下,過去的2014年,有70多名國企高管落馬,第三輪巡視工作開展以來,有14名央企高管被調查或處理。
提起高薪養廉,有人總會把新加坡當做一個成功案例。可惜的是,新加坡的高薪制一開始就被國人誤讀了,新加坡政府官員高薪制是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開始逐步實行的,1994年用法律形式加以規范、約束。在這以前,新加坡政府早已解決了廉政問題。而且,實際上,領取高工資的只是總統、總理和部長。新加坡高官的工資與普通公務員差距之大,可以說是世界之最。且新加坡並非毫無根據地給高官高工資,是法律根據國情和勞動力市場決定的。新加坡法律規定,部長工資是全國48個薪水最高的銀行家、律師、會計師、工程師和企業總裁的中線工資的2/3,其他級別的公務員工資也參照此標准制定。因此盡管新加坡高官工資比其他國家高,但與本國私企比,還屬中等偏下。
目前世界上10個最廉潔的國家,包括丹麥、芬蘭、新西蘭、新加坡和瑞典等,其公務員工資大致等於或低於全國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因而,全世界范圍內都不存在高薪養廉之說。
高薪引才可以有,但要講究方法
即便如此,每逢要醞釀公務員漲薪,或國企高管巨額年薪受到公眾質疑,按時下最流行的話來說,總有人拿高薪養廉當“擋箭牌”。其實公務員漲工資,通過高薪留住人才,無可厚非,本不需要“擋箭牌”。新加坡實施的高薪政策,就是為了吸引人才。新加坡政府推行的是精英政治,希望吸納各界精英,主要對象是醫生、律師、會計、大學教授、企業家、銀行家等有能力、誠實和品德優秀的傑出人物。而讓他們從政,意味著他們可能要放棄200萬、300萬,甚至500萬(新幣)的年薪。反觀國內情況,公務員隊伍越來越年輕化,那么要想長期留住這些人才,就得利用強有力的經濟杠杆。要想真正實現基層公務員人才留得住,就必須在改革公務員制度的同時,進行工資改革。然而由於公務員之間薪資差距大,再加上很多隱性福利的存在,讓公眾對於公務員加薪這件事頗有意見。
今年,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改革的推進和人社部對公務員漲薪一事的肯定,公務員福利待遇問題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以“到手的實際工資”為參照,部分公務員發出了“只漲一兩百”的感慨。也加速了公務員向企業流動,由於公務員的個人素質高、人脈關系廣,很多外企欲高薪接盤下海者,雇傭他們從事維護政府關系的工作。當然企業和政府之間人才流動是好事,但是只出不進就有問題了。為了解決公務員體系內部人才緊缺的情況,目前有地方在嘗試高薪聘任公務員。去年5月,浙江義烏所聘用的公務員陸續上崗,其年薪在30萬到60萬不等。這些聘用制公務員崗位都有強烈的技術特色,從單純的引進人才的角度來說,參照市場上同類人才的這樣一個標准,設定的薪水並無不妥。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令人質疑的地方:2007年,深圳試點公務員分類改革,四萬多名公務員中,聘任制的超過了3200名。然而三年合同期滿,沒有一個人被解聘,零淘汰、零解聘的現狀。
那么從實際操作來說,究竟如何確定官員的收入?與企業相比較,是目前全世界通行的比較法。一般來說,政府高官要比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收入低,政府中級職員與企業中層人員差不多,政府低級職員比企業普通職工要高。理想的公務員薪資應該是和市場掛鉤的。新加坡公務員薪酬每年根據國家薪酬委員會的指導幅度進行調整,或升或降,完全市場化。如在2008年,受世界性金融危機影響,企業不景氣,私營企業職工薪水下降,於是新加坡政府下調公務員薪酬,總統和總理的薪酬分別降到314萬新元和304萬新元,降幅19%。
迷信高薪養廉並不靠譜,但是高薪確實吸引人才為政府效力。但是現在問題在於公務員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准,由中央財政支付,至於津貼、補貼和獎金,完全看各地各部門的財政收入。說白了還是隱性福利的問題讓公眾對公務員加薪這一話題顧慮頗多。
養廉,還是要靠體制
早些年,國內一些省市紛紛派官員到新加坡參觀、學習,人數之多規模之大,以致在新加坡形成一個不大不小的“產業”,可取回來的“經”,一個是擁堵費,一個是“高薪養廉”。其實,新加坡之所以能成為世界上最廉潔的10個國家之一,要點不是高薪,而是法治。新加坡有世界上最嚴格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公務員如果不能對自己的財產做出合理解釋,與其收入不相稱的財產將會被視為貪汙所得,可以根據《防止貪汙法》第24條規定推定其受賄。而一旦貪汙罪名成立,除受到刑事懲罰外,還有沒收其所有來曆不明的財產。
要想真正避免腐敗的滋生,僅僅靠決心和調薪是不夠的,2013年8月因卷入中石油腐敗窩案落馬的中石油原副總經理、昆侖能源原董事長李華林,就曾被曝出其2012年薪酬總計為1094.7萬元。已經接近新加坡總統、總理的年薪了,可他還不知足……
養廉最主要靠的還是體制,包括良好的法律體制、透明的財政體制。而反腐鐵腕需要一套完備的監督和懲治機制,只有權力透明公開化,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才能讓腐敗行為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