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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應從娃娃魚事件中汲取教訓

2015-02-12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

   本報記者 周海勝

  1月21日晚,三名《南方都市報》記者因暗訪在深圳東湖水庫明珠海鮮山莊吃娃娃魚一事,與當事官員發生沖突,并被毆打。事件隨后迅速發酵,深圳市公安局26日回應稱,已對14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對涉嫌違紀的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予以立案調查。

  在中共施行史上最嚴厲反腐禁令的當下,盡管最終這頓飯本身的人均消費不足200元人民幣,且已由一名慷慨的退休警官私人埋單,但餐桌上的菜肴中包括娃娃魚以及毆打媒體記者,已足以讓深圳警方陷入輿論漩渦并讓當事警官付出代價。深圳正致力于加快構建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事件的持續發酵自然令法治深圳的形象蒙羞。但筆者認為,過于夸大事件的影響,于事實真相及當事人都略顯不公。與其糾結事情是怎么發生的,不如認真總結事件并從中汲取教訓。

  首先,警察明顯不善于應對媒體。筆者曾記得2011年深圳大運會前夕,深圳警方專門進行過應對媒體的學習培訓,旨在提高警方應對媒體以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提升城市形象。但這樣的學習,如今看來顯然有明顯的應急性,卻沒有持續通過學習提升警方應對公眾媒體的長遠規劃。觀察整個事件,當事警官及警員處理明顯不當,甚至出現使用暴力的重大過錯。

  身為警察,知法犯法,尤其在面對媒體及公眾監督時,首先想到的是選擇暴力威脅與控制解決問題,著實令人憤怒。但記者熟識的許多基層警察都覺得委曲,認為娃娃魚事件“污名化”了深圳警察。據傳,事件發生后,深圳警方內部叫停了所有警察的年終聚會與宴請,事情雖令人唏噓,卻又讓筆者感覺深圳警方處處體現出不善于應對媒體與公眾監督。

  單從娃娃魚講,確實不能作為詬病的理由。熟悉餐飲的人都知道,這些餐桌上的娃娃魚是專門人工養殖的大鯢。經過咨詢,水產部門的專家告訴記者,娃娃魚人工養殖歷史已有幾十年了,現在在全國已形成一個不小的產業。野生娃娃魚確實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肯定是不允許食用的,但它的“子二代”是可以端上餐桌的。

  其次,警察“管人者自居”的大佬思想作祟。事情完全是可以講清楚的,面對媒體的監督也可以從容解釋,但為何事件會演變成爭執呢?一名資源深圳退休警察告訴記者,吃的食物不違法,又是自掏腰包,那問題顯然出在當事警察處理事件的方式上。而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處理事件的方式,則是警察長期以“管人者自居”的大佬思想在作祟。除了應對媒體沒有經驗外,警察,尤其是一些老警察,他們始終認為自己是“管人的”,心里根本接受不了“被人管”、“被監督”。在這樣的思想作祟下,他們不敢相信,警察的聚會還有人敢暗拍?!所以,當事情真的出現了,問題也就來了,應對也就如此情緒化。

  筆者認為,深圳警方從事件中應汲取教訓,除了嚴明紀律要求外,亦要認真從思想根源上找問題,文明守法再文明執法。同時,在學習如何面對媒體與公眾監督的能力方面,不能搞應付培訓,而應做到常態化。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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