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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价值数亿元地块被三次以1元钱转让交易

2015-02-1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訊 據新華網報道,“廣州史上最大貪腐案”白云農工商系列腐敗案一審宣判剛過去兩個月,又爆出白云農工商曾經的托管方———廣州產權交易所將價值數億元的廣州第一生態樓盤廣地花園1元錢“賤賣”事件。這一糾纏了8年的事件背后到底有什么玄機?

  1元錢股權交易三次上演

  廣地花園位于廣州番禺黃金地段,是廣東省番禺廣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0年開發建設的大型社區,規劃總建筑面積58萬平方米,截至2014年11月,已開發建成27萬平方米,還有31萬平方米未開發。

  廣地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中,廣州市海珠區粵海貿易公司占股55%,國有控股的英德市華鷹國際投資公司占股45%。因后續投入資金缺乏等原因,2004年11月3日,廣地與廣州產權交易所簽訂兩年托管協議,擬通過股權轉讓引入投資者。

  2006年10月23日,離托管到期還有10天,產交所將廣地公司100%股權以1元錢的價格,轉讓給廣東決勝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廣州市泛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并于10月25日進行了股權變更。而廣地公司大股東粵海貿易公司認為這是“被轉讓”,不認可這一結果并一直在爭取權利。

  廣州市番禺區工商局公開資料顯示,之后,8年間廣地公司的100%股權又兩次被1元錢“賤賣”,分別是2011年6月3日被轉讓給萬澤集團等兩家公司,20 14年9月12日被轉讓給廣州市臻道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

  初始大股東稱“沒蓋公章”

  產交所受訪時稱,2005年3月,產交所和廣地公司共同委托廣東誠安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廣地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結果顯示廣地公司虧損1.3億多元,資不抵債,面臨破產。根據托管協議,產交所于2005年9月30日在報紙上發布公告,公開召集社會投資者,轉讓廣地公司100%股權。

  產交所當時特管辦的邱先生稱,公告的20天內,沒有一家公司提交意向書,產交所又在自己的交易網站上延期公告,直至2006年3月,確定“轉讓”給決勝公司和2006年1月剛剛注冊的泛美公司。

  據產交所提供的一份錄像資料顯示,2006年4月10日,粵海貿易公司法人代表楊勛崇簽訂了工商變更手續資料和股權轉讓協議。

  而粵海公司則認為,最初擬定的股權交易合同中明確約定,股權轉讓時應以資產評估報告結果為依據。而審計報告中399元/平方米是1994年土地購買時的價格,不是2005年的市場價,如此算法當然“資不抵債”。

  楊勛崇還表示,出于對產交所的信任,在被要求提前辦理工商變更手續時,他確實在工商變更空白合同資料和轉讓協議上簽過字,但沒簽日期,也沒蓋公章。廣東明鑒文書司法鑒定所的鑒定書顯示,簽名確屬楊勛崇字跡,但印章非粵海公司的。

  “1元錢”一筆轉手就6億元

  記者了解到,決勝投資和泛美公司自2006年10月正式接手廣地資產后,并未按雙方約定償還廣地公司所欠債務,也未開發新土地,而是于2007年底又以1元錢“賣”給了萬澤集團等另外兩家公司。盡管沒正式變更工商登記手續,但記者得到的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6月,萬澤集團累計匯出6億多元至中間托管方———廣州市君通拍賣有限公司用于收購廣地公司的資產和股權。該公司法人代表張劍鋒已于2013年因經濟問題被收審。

  從2006年到2014年,土地價格飛速上漲,1元錢股權轉讓卻一再上演,背后到底有什么玄機?記者多次向決勝投資和萬澤集團求證相關情況未果。

  “這就是陷阱!跟托管白云農工商完全一樣的手法,虛設債務、低估資產、非法轉讓,將廣地公司股權轉給其他公司,然后通過第三方平臺非法獲取暴利。”一位當事知情者說。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公允價值,即指按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稅務機關應按上述規定對本案作出認定和處理。”國家稅務總局法律顧問王家本律師說。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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