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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霸安全性對比測評:櫻花多項指標墊底

2015-03-02
来源:消费者报道

  《消費者報導》

  在沒有集中供暖的南方,浴霸一直是冬日“神一樣存在”的電器產品。不過,這個名副其實的“中國製造”近幾年一直存在著“浴霸致盲”、“藍光危害”、“容易爆炸”等各類安全層面爭論。

  《消費者報導》于2015年1月向協力廠商權威檢測機構送檢了奧普、歐普、飛雕和櫻花四個品牌的燈暖型浴霸產品,對“藍光”等八種可能造成光生物危害的光源進行檢測,力求客觀地反映浴霸強光對人眼與皮膚的危害程度;同時,還對四品牌產品進行了“抗冷水擊打”和“防觸電”性能測試。

  綜合四個品牌在“光生物安全”、“用電安全”、“使用安全”三個方面的表現發現,奧普較優,歐普和飛雕的表現相差不大,櫻花則在三項指標中都不幸墊底,排名末位。藍光危害不可信,但是紅外照射仍需嬰幼兒注意,接地措施雖然安全過關,但在產品後期安裝過程中未盡告知義務,這項安全防護幾乎“形同虛設”。

  測評報告一:四品牌浴霸光生物安全均達標使用仍需謹慎

  在1993年被研製出來的燈暖型浴霸是名副其實的“中國製造”,成了冬日裡沒有集中供暖的南方“洗澡神器”。可是“浴霸致盲”、“藍光危害”的傳聞也從未間斷。《消費者報導》在2015年1月送檢了奧普、歐普、飛雕和櫻花四個主流燈暖型浴霸品牌,包括“藍光”在內的八種可能危害光源在光生物安全性測試中均達“無危害級別”,即並不存在光生物危害。

  儘管在國家標準裡浴霸釋放的“藍光”不會構成威脅,但並不代表浴霸因此就“與眼無害”。《燈與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中劃分出來的八種輻射光源中,基於各種輻射光源對人體影響的差異,同一危險等級中不同的輻射光源的曝幅限值並不相同。

  藍光傷眼不可信

  在浴霸的光生物安全威脅爭議中,“藍光危害”是近幾年被最多提及的。

  參考國際照明委員會CIE/S009-2002的國家推薦性標準《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性》於2006年3月發佈,同年11月開始實施。該標準適用於除鐳射外的所有燈和燈系統,並將危害級別劃分為無危險、低危險、中度危險和高危險四個等級。

  即在一定的試驗環境下,用檢測儀器測出相應光輻射的光譜輻照度,並結合相應光輻射的加權函數、波長頻寬以及輻射持續時間計算出該光輻射的曝幅限值,而曝幅限值將最終衡量該光輻射是否眼睛和皮膚所能承受的輻照水準。

  在本次送檢的奧普、歐普、飛雕和櫻花四個品牌浴霸中,“藍光”檢出值最高的櫻花浴霸,曝幅限值也僅為6.4W•m-2•sr-1(特定單位,下同),低於標準限值100W•m-2•sr-1十五倍,曝幅限值與一款品質優秀的LED燈泡相當,而檢出值最低的奧普,藍光的曝幅限值僅為2W•m-2•sr-1,這意味著使用者可以連續接受浴霸光源照射超過2.8小時。

  在可能存在危害的八種光輻射中,“藍光”以及光化紫外、近紫外是浴霸光源成分中較少的三種。與浴霸的主要光源紅外輻射相對應的“視網膜熱危險”、“視網膜熱的、微弱的、視覺的刺激”以及“紅外輻射眼睛”三項指標與光化紫外、近紫外和藍光相比,的確更接近最高限值,但這三項指標也同樣達標無危害級別。

  “浴霸燈泡的發光原理決定了它所發出的光線更偏向紅外輻射的一邊,而藍光、紫外線恰好是在光譜的另一邊,所以浴霸光的藍光成分會比較少,會達到造成傷害的限值就讓人不可思議了。”廣東品質檢驗檢疫局燈具檢測部部長李敏對《消費者報導》記者表示。

  紅外輻射需注意

  儘管在國家標準裡浴霸釋放的“藍光”不會構成威脅,但並不代表浴霸因此就“與眼無害”。《燈與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基於各種輻射光源對人體影響的差異,同一危險等級中不同的輻射光源的曝幅限值並不相同。

  其中紅外輻射的“視網膜熱危害”只需要在10秒內沒有導致對眼睛不利的生物作用。但廣州華僑醫院眼科副主任醫師鄭阿甯則仍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擔憂:“雖然浴霸傷不傷眼沒有確切說法,但嬰幼兒的眼睛構造比成人的要脆弱,而且沒有防範意識,還是儘量減少使用時間。”

  “嚴格來說,浴霸並不屬於一般光源。雖然浴霸同樣具有照明功能,但它的主要用途仍然是用於取暖。因此對浴霸產品這類傷害的評估體系仍然有很多需要深入研究的地方。”天祥集團中國區的消費電子電器高級專案工程師胡化敏向記者表示。

  目前,燈暖型浴霸在產品類別劃分上並不清晰、相關標準也存在缺失。最大的分歧在於,雖然燈暖型浴霸主要用於取暖,但其發光、和懸掛方式卻與普通燈具無異,甚至存在更“直接”的危害風險。而在國家推薦性標準《燈與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中規定的測試距離500照度或20釐米也並不符合浴霸1.9米的懸掛高度,無法更加準確地衡量其傷害限值。

  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向《消費者報導》回復稱:“在制定相關標準過程中,結合“浴霸”的安裝和使用特點進行過試驗驗證。試驗驗證資料表明,按照規範高度安裝,對於正常身高的使用者來說,“浴霸”的熱輻射強度不會灼傷使用者皮膚。”

  對眼睛造成傷害的隱憂,標準委在回復中表示:“浴霸的安裝和使用特點決定了使用者不會長時間對視光源,這對於有正常行為能力的使用者來說,既是自我防護的本能,又是行為習慣所能避免的。對於非正常行為能力的使用者(如小孩等),應在具有正常行為能力者監護下使用浴霸”。

  測評報告二:飛雕等浴霸接地措施幾成“擺設”未盡告知義務

  2013年陝西省質監局在浴霸品質抽檢中發佈浴霸合格率不到5成,其中不乏歐普、奧普、櫻花等浴霸大牌,而防止觸電的接地措施,正是不合格專案“重災區”。

  2015年1月,《消費者報導》送檢的奧普、歐普、櫻花和飛雕四個品牌的浴霸產品,並未再在接地措施這項指標上“重蹈覆轍”。不過燈暖浴霸產品在接地結構、安裝與經營者告知義務上存在漏洞。

  接地性能櫻花稍遜

  電器之所以會設置保護接地,目的是為了防止設備因絕緣損壞,電器外殼帶電使使用者觸電的危險。浴霸的接地措施則是一根黃綠色的軟線,設置在浴霸燈頭上方的機盒內部,需要在購買後由消費者或售後服務人員拆開機盒進行安裝。

  本次送檢的四個品牌浴霸,歐普接地電阻最低,僅0.012Ω,最高為櫻花,接地電阻為0.021Ω。從本次檢測的結果看來,送檢浴霸的接地措施均低於國家推薦性標準中的0.1Ω。

  接地電阻越低,電流就能越順利地導入地下,更大程度地降低設備可能的觸電風險。影響接地電阻高低的原因主要在於接地線內的銅線成分純不純,銅線成分越純,導電性能也就越佳。負責本次檢測的工程師對記者表示,“接地電阻基本不可能做到完全沒有,僅就本次檢測的結果而言,四個品牌的接地措施在用料、工藝方面的差別並不大。”

  “不重要”的接地設施?

  儘管四個品牌在接地措施上做到了安全過關,卻在產品後期的安裝上,使這項安全防護幾乎“形同虛設”。

  “浴霸是安裝在天花板上的,人一般接觸不到,要接觸的到才會觸電,所以不安裝接地其實隱患也不是特別大”,杭州奧普衛廚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管道部經理梁平告訴《消費者報導》記者,“主要是因為很多購買浴霸的消費者在購買浴霸之前並沒有預留接地線的位置,所以很多人選擇不安裝接地措施”。

  一位不願具名的從事浴霸安裝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由於安裝的不便,的確很多消費者選擇了不安裝接地措施,“畢竟不裝接地線也不影響使用”。

  天祥集團中國區消費電子電器工程師蔡嘉輝卻並不認同這樣的說法,“一般家用電器的電壓是250伏,在沒有接地的情況下,電流有可能會擊穿空氣,在離人體1.5mm的地方對人造成電擊。另外潮濕的空氣是造成用電環境污染的成因之一,在環境污染較強的用電環境下,電流還有可能出現爬電現象,而出現爬電現象,則意味著即使是絕緣外殼也不再具有保護意義。”蔡嘉輝還告訴記者:“平時接觸不到的設備,不代表該設備的接地措施就可有可無,畢竟要考慮到維修、安裝等情況,只要存在可能,就應該儘量規避。”

  “對這類存在安全隱患的器具,經營者是具有告知義務的。銷售員應經過相應培訓,在銷售過程中提醒消費者接地的安裝。”廣東消委會投訴與法律部副主任淩遠昌告訴記者。

  然而記者走訪發現,無論浴霸實體店銷售員、企業的客服還是天貓客服,均沒有在採購過程中告知記者接地安裝,飛雕的電話客服甚至反問記者:“什麼是接地”。

  淘汰邊緣的0I類電器

  通常功率較大的家用電器如電視、冰箱、空調等,基本都設置有保護接地。與同樣設有接地措施的浴霸不同,這些電器是通過在插頭中設置接地觸點,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所見的三頭插座來進行保護接地。前者屬於I類產品,而浴霸則屬於0I類產品。

  歐洲標準在1995年的EN 60335-1標準中,已經把0類及0I類產品刪除。即從1995年起,歐洲已不再生產0類及0I類產品。原因是0類電器缺乏穩定的安全防護設計,而0I類產品則因為安裝上的不便,同樣可能使使用者處於疏於防護的用電環境中。

  對於浴霸結構在安裝上的缺陷,梁平解釋稱:“浴霸需要吊頂安裝,可在天花板上沒有插座。當然,奧普本身也的確考慮過結構上的不足,因此在後期的發展中,會將浴霸的接地線延長,由智慧開關控制,成為一體化吊頂的一部分。”

  同時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主任李一也表示:“0I類器具受其結構特點的限制,在安裝和使用條件等方面,與其他器具相比,確實有其不方便之缺陷。”然而隨後也解釋道:“這並不是不允許其存在的理由。同樣原因,當前國內外市場上的產品,採用此類結構的器具少之又少了。”

  測評報告三:櫻花抗冷水能力勉強過關取暖燈“忽滅忽暗”

  在沒有集中供暖的南方,洗澡總是痛苦,此時浴霸就成了溫暖的“小太陽”。可要知道,充當“小太陽”的石英質燈泡在“發光發熱”的同時,表面會達到200度高溫,加上潮濕的沐浴環境,使浴霸的燈泡爆裂成為浴室安全的主要隱患之一。

  《消費者報導》送檢的奧普、歐普、飛雕和櫻花四個品牌浴霸,在“輻射源抗冷水擊打”的測試中並未出現裂痕或爆裂,只有櫻花牌浴霸的燈泡會有忽滅忽亮的現象。

  “忽明忽暗”也過關

  除了光生物安全,燈泡爆炸是消費者擔心的另一個重要安全指標。

  “浴霸燈泡如果工藝不夠好,表面不夠均勻的話,浴霸在工作時燈泡容易受熱不均勻,遇冷就容易發生爆裂的現象。”杭州奧普衛廚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管道部經理梁平對《消費者報導》記者表示。浙江嘉興靈靈久電光源廠的銷售經理高智也告訴記者,不好的燈泡和好的燈泡相比,燈泡壁較薄,每個的成本會相差幾毛錢,積少成多仍然數目可觀,因此某些廠商會為了壓縮成本而選擇較差的取暖燈泡,使浴霸燈泡爆炸的危險大大提高。

  儘管在奧普、歐普和飛雕三個品牌在接受輻射源抗冷水衝擊的檢測過程中,均無爆裂或出現裂痕的情況,並能保持正常工作;然而與其他三個品牌相比,同樣被檢測為“合格”的櫻花牌浴霸卻“有些問題”。

  “測試過程中櫻花牌浴霸燈泡會有忽滅忽亮的現象”,負責本次檢測的工程師向記者反映。該名工程師則表示,導致浴霸燈泡忽滅忽亮的的原因複雜,而這項針對浴霸燈泡防水性的檢測,並未能直接體現出原因。

  梁平同樣表示,無法準確判斷浴霸在接受抗冷水衝擊時燈泡忽滅忽亮的原因,“浴霸燈泡在遇水後發生忽滅忽亮的現象有可能是因為溫差造成線路短路,也有可能是燈泡品質不好刺激到燈泡內部。”

  儘管標準中注明輻射源“應能經受溫度為(5±1)℃的冷水的衝擊,無爆裂或其他損壞”,但由於標準中對“其他損壞”的描述過於簡單,因此只要燈泡不發生爆裂或表面出現裂紋,均可視為通過檢測。

  對於燈泡防水品質的標準在“爆與不爆”之間存在灰色地帶,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主任李一向記者表示:“標準的制定相對產品的產生是具有滯後性的,所以產品標準需要不斷完善,浴霸的標準的確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有可能在今年會重新成立工作組對浴霸標準進行重新的修訂。”而儘管無法準確判斷燈泡受冷後發生忽滅忽暗的原因,梁平和高智均表示在受冷後即發生異常,均是燈暖浴霸的品質存在瑕疵的表現。

  標準不針對照明燈泡?

  標準中還存在被忽略的另一隱患。市面上常見的四燈吊頂浴霸,除了四個取暖燈泡以外,中央還裝有一個照明燈泡,和浴霸的取暖燈泡不同,照明燈泡並未採用強度較大、性能較穩定的硬質石英,而沿用了一般燈泡所採用的普通玻璃。因此同處於潮濕環境中,工作時間甚至更長的照明燈泡,同樣存在爆炸的危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風險甚至更大。

  然而標準中,並未對這項潛藏的危險作出說明和規範。

  儘管在標準中未有提及,但在某些企業看來,脆弱的照明燈泡同樣需要得到“呵護”。杭州奧普衛廚科技有限公司的解決方法是在照明燈泡表面增加一層薄而透明的防爆膜,目的是為了“即使爆炸也能防止碎片傷人”。梁平表示,這一層小小的防爆膜就占了整個照明燈泡成本的百分之六七十。而本次送檢的四個品牌中,擁有這層“隱秘”的防護的,只有歐普和奧普兩個品牌;櫻花浴霸的結構較為特殊,採取了在照明燈泡外面加上燈罩的結構;而飛雕的照明燈泡則與普通照明燈泡無異。

  綜合排名:奧普最佳櫻花墊底

  《消費者報導》基於對浴霸使用安全的考量,分別檢測了“光生物安全”、“接地措施”和“抗冷水衝擊”三個指標。綜合四個品牌在“光生物安全”、“用電安全”、“使用安全”三個方面的表現發現,奧普較優,歐普和飛雕的表現相差不大,櫻花則在三項指標中都不幸墊底,排名末位。

  在本次檢測的三項指標中,均在不同程度上指向浴霸行業標準的不足。除了在光生物安全這項標準上存在浴霸的功能性和使用方式的爭議之外,0I類結構的合理規範、輻射源抗冷水衝擊的標準判定方面都存在漏洞。

  奧普衛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管道部的經理梁平告訴本刊記者,在多種形式的浴霸產品中,燈暖浴霸其實是利潤最低的,但因為其較之風暖浴霸和碳晶管浴霸更低的價格,和即時供暖的功能特性,歷年來都是浴霸中銷售得最好的。也因此,競爭力不強的小廠商會選擇在生產原料下功夫,壓縮生產成本,以期取得價格優勢。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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