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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旅遊企業誠信不足,電商市場缺乏契約精神

2015-03-11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國際先驅導報3月10日報道 旅遊產品是非常特殊的產品,旅遊者消費的不僅是當時的購物、住宿、景區等實質的消費,更在於體驗,在於內心的感受。上海財經大學旅遊管理系教授何健民分析,如果在旅遊過程中,遇到不順心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就會嚴重降低旅遊者的體驗興趣。

  業內人士指出,在當前在旅遊網站爆發式增長,重視吸引用戶的當前,網站往往更注重於價格的實惠,產品的多樣化,而服務、解決方案等保障就成為短板。

  劉照慧分析,從旅遊產業鏈的角度看,整個環節可以分為上遊供應商、中遊代理交易平台、下遊網絡營銷平台和用戶。但實際上,對接線上線下的關鍵性基礎軟件還非常缺乏,業務流程也未能完全打通。“從專業的角度來這還包括旅遊產品的供應鏈優化問題。”

  除了旅遊市場的各個參與者,法律法規的缺失、監管不夠健全也使得行業亂象叢生:“訴訟成本是制約消費者維權的重要因素,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懲罰性法規的不健全也是重要的掣肘。”何健民說,由於目前國內旅遊市場整體混亂,不管是線下的旅遊公司,還是在線旅遊公司都會受到大環境的影響。目前國內的旅遊環境還不夠成熟,再加上相關法律不夠完善,很多企業都在鑽空子。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當前電商市場中非常缺乏契約精神,過去我們對創新過度強調,忽視了誠信。

  尚待立法監管補齊服務短板

  如何促進“online度假”健康成長?

  業內人士表示,旅遊市場的各個參與者都需要共同努力。何健民就建議,應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並加大落實的力度。

  2014年7月,《旅行社產品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經營和服務要求》、《旅行社服務網點服務要求》等5項旅遊業行業標准開始實施,對在線旅遊經營服務首次做出規范。“這些法規不僅要及時出台,更要能落到實處。在法規的基礎上,還應該有配套的獎懲辦法,促進在線旅遊產品的提供者有錯必改,而不是敷衍了事,才能促進企業不斷反思,不斷改進。”何健民說。

  業內人士呼籲,除完善法規外,還應建立完善的監管環境。對於旅遊企業,工商、旅遊等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搭建公共監管平台,合作處理消費糾紛,並根據糾紛數量對在線旅遊分銷企業及加盟企業進行信用分類管理。對於旅遊者,各旅遊城市政府應開通各種消費者投訴渠道,並設專門機構及時處理投訴。這一方面可以保護遊客的正當權益,另一方面也可借此發現旅遊市場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制度與措施,從而實現有效監管。

  對於旅遊企業來說,在不斷推出創新產品,挖掘市場潛力的同時,也應補齊服務的短板。隨著消費者對在線旅遊產品的接受度提高,當前對價格的競爭將漸漸轉化為質量的競爭。

  同時,專家提醒消費者,千萬要記住“天上不會掉下餡餅”。

  華東師范大學旅遊系教授樓嘉軍說,一是消費者要注意“低價的誘惑”,當前在線旅遊網站價格戰仍然激烈,消費者對價格的敏感程度仍然很高,在面對折扣、優惠時,消費者尤其要當心,價格的縮水是否意味著服務和產品的縮水;二是要注意看細節條款;三是萬一發生不愉快的經曆,注意保存證據,留作以後維權之用。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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